关于征求《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武婷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9.《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天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