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卷宗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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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者向ECHA提交了注册卷宗之后,仍需随时主动更新注册卷宗。若需更新的信息是联合提交信息的一部分,则可由主导注册者更新注册卷宗。

    以下两种情况需要更新注册卷宗并提交给ECHA:
  • 注册者主动更新,
  • 依据欧盟委员会或ECHA的决定进行更新。
    而且,只要注册者向ECHA提交了更新信息,ECHA都有义务告知现有注册者这些更新信息在数据库中可查。同时,更新注册者需要知晓,注册卷宗的更新必然会伴随着相关费用的产生。
    同时,依据指令67/548/EEC提交了通报的物质,如果注册的数量达到了更高吨位的阀值,则需要更新其注册卷宗。

1. 注册者主动更新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依据条款22(1),注册者有义务主动向ECHA报告其卷宗修改情况:
  • 自身情况的变更(如作为制造商、进口商和物品制造商的变更)或其身份的变更(如名称或地址);
  • 附件Ⅵ第2部分规定的物质成分的任何变化;
  • 注册者物质的年产量/年进口量或总产量/总进口量,或物品中物质的总量的变化。只要这些变化会引起吨位段的改变,包括停止制造或进口;
  • 出现新确定的用途;
  • 注册者预期到物质对人类健康和/或环境的影响应该为公众所知,且这类新知识会导致**数据列表或化学**报告中的信息的改变;
  • 物质的分类和标识的变化;
  • 化学**报告或附件Ⅵ第5部分的更新或修订;
  • 注册者确定进行附件Ⅸ或Ⅹ所列的试验,为此需要生成试验方案;
  • 注册过程的任何信息获取渠道的改变。

 

2. 依据欧盟委员会或ECHA的决定进行更新
    当欧盟委员会或ECHA经评估作出决定后,注册者需对注册卷宗进行更新。更新需要在ECHA或欧盟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主要分两类:
  • 评估程序;
  • 授权/限制。
     
3. 依据REACH法规被视为已注册的物质的注册卷宗的更新
    依据指令67/548/EEC提交了通报的物质,被视为已注册的物质。若此物质的阀值突破了此注册吨位段,则需要尽快更新注册卷宗。在此情况下,不但要更新更高吨位阀值时需要提交的信息,而且提交低吨位阀值下尚未提交的相应的信息。
注意:对于植物保护产品和生物灭杀剂产品中的物质,注册卷宗无需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