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授权的候选清单物质的化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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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授权方可使用的候选清单物质需要经过欧盟委员会予以授权后方可投入市场或自行使用。

    目前候选清单共有7种物质,分别为:5-叔丁基-2,4,6-三硝基间二甲苯(二甲苯麝香)、短链氯化石蜡(SCCPs)、六溴环十二烷(HBCDD)和所有有关联的主要非对映异构体、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MDA)、邻苯二甲酸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这7种物质中广泛用于塑料、橡胶、油墨、涂料、密封剂中。*终的候选清单将在2009年6月1日前在欧盟ECHA官网上公布。
    不同的物品可能会要求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采取排除法是必要的。总体而言,可采用以下的方法:
  • 运用经验和知识(如常识和相关标准、出版物等)考量产品中是否有高度关注物质(SVHC),缩小测试的范围;
  • 考量物品中SVHC的含量是否超过了0.1%(即相当于1 g/kg或1000 ppm);
  • 用排除法从供应链中获取信息判断是否含有SVHC;
  • 作为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采用一定的化学分析方法来确定物质中是否含有SVHC。
    若确定其含量在0.1%以上,则就需要确定总量。若通过供应链交流不能获得必要的信息,则需采用以下的措施来定性SVHC:
  • 若确定单个组分的含量,则可用加和法得出物品中多组分的总量;
  • 若仅知道组分的含量在0.1%以上,则可用估算法大致算出浓度的*大量;
  • 仅在需要考量吨位量是否突破了1 t/a的时候才采用化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