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童车**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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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对于不同类型的童车制定了相应的标准:适用骑乘类玩具的是ASTM F963;婴儿学步车的是ASTM F977《婴儿学步车的用户**使用标准规范》;儿童推车的标准是ASTM F833《婴儿车和折叠式婴儿车的消费者**性能标准规范》。

    1. 乘骑类童车首先要满足ASTM F963-08中对玩具的机械物理性能要求中的相关规定。标准对乘骑类玩具还有专门的测试规定,8.15条款是对乘骑玩具的稳定性测试,8.18条款是对电池驱动乘骑玩具的测试,8.20条款是对有轮乘骑玩具的动力强度测试。此外,对于电动乘骑类童车还应满足相应的电**性能要求,包括电网驱动和电池驱动各自不同的要求。

    2. 婴儿学步车标准ASTM F977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婴儿学步车的**使用。该标准也是根据CPSC法规制定的,标准第5部分对婴儿学步车的**技术要求作出了规定,包括材质、锁定机构、开口、剪切、暴露的螺线弹簧、保护性元件、稳定性、乘坐者边缘倾斜性、结构强度和防止台阶跌落等。
    根据CPSIA的要求,2010年6月21日,CPSC已经发布了婴儿学步车的强制性标准16 CFR 1216。新标准是以ASTM F977为基础制定的,并进一步提高了要求,已经于2010年12月21日起生效。详情可查看CPSIA专栏中的婴儿学步车栏目。

    3. ASTM F833是儿童推车的**标准。该标准也是根据CPSC相应的法规制定的,标准第5部分(通用要求)对儿童推车的技术要求作出了规定,包括小零件、化学性能、材质、锁定机构、折叠机构、开口、剪切、暴露的螺线弹簧、保护性元件、刹车要求、静态负载、稳定性、限位系统、乘坐者保持力、不可拆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