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物质和混合物的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有义务在其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前进行分类。(注意:分类与吨位段没有必然联系!)
对于不投放欧盟市场的物质和混合物的制造商和进口商而言,只要REACH法规有相关的规定也需要进行分类,包括那些现场分离的中间体和用于科研的产品(PPORD)。
此外,对于某些物品(CLP法规附件I中的2.1部分所列的****)的制造商,也有分类的义务。
对分销商(包括零售商)和下游用户,若并未对物质或者配制品的成分予以改变,则其需要对其分类负责。
![](/Content/images/news/yzcode.jpg)
原则上,物质和混合物的制造商、进口商和下游用户有义务在其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前进行分类。(注意:分类与吨位段没有必然联系!)
对分销商(包括零售商)和下游用户,若并未对物质或者配制品的成分予以改变,则其需要对其分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