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中溴酸盐含量超标可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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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59900 来源: 中国水处理设备网

  新修订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14日,记者走访襄樊市区几家超市,发现矿泉水都未标注溴酸盐含量,商场工作人员和市民对新国标知之甚少。

  有些新产品仍未标出含量

  14日上午,记者在武商量贩东街店看到,货架上摆满了农夫山泉、康师傅、娃哈哈、乐百氏等多个品牌的瓶装矿泉水,价格从0.9元至2.5元不等,其瓶身上均标明了水源地,这些矿泉水生产日期多数在今年4月至9月,均未标溴酸盐含量。

  在沃尔玛长虹路店,记者从货架上发现一款净含量550毫升、生产日期为2009年10月6日的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其外包装上同样没有标注溴酸盐含量。超市事务部有关人员表示,对国标新规还不知情,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将及时下架。

  来选购矿泉水的不少市民,也表示不知这一规定。

  据了解,新国标除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须在标志中标示水源地名称”外,对溴酸盐和氟的含量也有限定,规定“溴酸盐每升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当每升氟含量大于1.0毫克时,应标注‘含氟’字样”。

  旧标准水保质期内可饮用

  14日,市质监局执法科科长李小龙介绍,在新国标中,规定每升饮用矿泉水溴酸盐含量须小于0.01毫克。但由于国家的饮用水标准对菌落总数要求非常严格,在饮用水生产厂家使用臭氧进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产生溴酸盐衍生物。

  据了解,旧《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已10多年没有修改,其中并没有溴酸盐含量内容。

  市质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对于仍在销售的旧国标矿泉水,只要还在保质期内,允许在市场流通。但消费者在今后的购买过程中要多留心下标签,尽量选购新国标的矿泉水。

  小资料

  溴酸盐,是矿泉水或山泉水等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后生成的副产物,如果超过一定浓度,潜在致癌的可能性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