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仪器设备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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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54573 来源: 招投标社区

  所在省份:四川

  其它内容:

  备  注:  四川农业大学“211”工程第三期建设仪器设备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农业大学(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农业大学“211”工程第三期建设仪器设备采购(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SCTC-2009-1123-239(2)

  二、招标项目:四川农业大学“211”工程第三期建设仪器设备采购(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1、A包【常规仪器(2)】,包括144种 / 352台(套)仪器设备;

  2、B包(农林用实验仪器),包括17种 / 32台(套)仪器设备。

  合格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件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每个包件的名称、数量、技术商务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及要求”和各包件设备清册。

  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报价信。并对所投包件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和实质性响应。

  本项目将分别对每个包件进行评审,并分别产生每个包件的中标人。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如果投标人所投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如果是进口设备,应提供原厂商(或原厂商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具有类似项目建设业绩。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1月26日至2010年2月10日09:00-17:00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包,邮寄另加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业绩、服务机构地点证明文件。

  注:以上第1、3、4、5项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一张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2月23日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