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计量收费将就低不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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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冬,将是北京市试行居民热计量收费的**个供暖季。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小区**实行采暖热计量收费。市市政市容委昨日表示,为保证居民的积极性,今冬试行期,热计量收费将就低不就高,如果按热计量收费低于按面积收费则按热计量收费,否则供暖费上限将不超过按面积收费的额度。

  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动员会昨日召开,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建筑面积征收,燃煤锅炉供应的小区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小区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小区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0.16元/千瓦时(44.45元/吉焦),用户热费计算公式为:用户热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建筑面积,计量热费=计量热价×用热量。

  市市政市容委有关人士介绍,今冬为试行期,供热单位在采暖期开始前,先按面积收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取。采暖结束后再清算,供热计量收费低于按面积收费时,按照供热计量的热费收取。多交的热费由供暖单位发给用户,或在下个采暖季时抵扣。总之,*高收费限额不超过按面积的采暖费。

  据了解,目前在住建委竣工备案的热计量面积约有1000万平方米,其中包括分户采暖和公建面积。此外,既有民居节能改造可按热计量收费的面积约500万平方米。市市政市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小区,将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安装了供热计量装置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但供热单位却不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小区,一律不予发放供热补助。

  目前供热能耗占全市社会能耗总量的20%左右,占全市建筑能耗的50%左右,节能潜力巨大。昨日,参会市领导特意列举了一个供热节能的例子。以往寒假期间,学校宿舍、办公楼没有人仍在供暖。去年市教委、市市政市容委联合下文,要求假期学校一律按5度低温运行,仅这一项就节约了6400万立方燃气,相当于一个省会城市一年做饭的用气量。市领导要求,今年要把这项供暖节能工作再继续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