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血铅事件,审视监管机制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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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30906 来源: 华商报

  血铅事件,近几年来屡屡占据媒体版面,从福建上杭、河南济源、四川内江、山东宁阳一直到安徽怀宁,有那么多地方,那么多民众体内血液中流淌着严重超标的铅。而且,这个名单还在继续增加,日前被曝光的浙江省台州血铅事件,只是为污染的无处不在又添了一个注脚。个案也许具有偶然性,但当它在大江南北成为一种现象,

  就带有某种必然性了。一面是GDP高企,一面是污染深入血液,这是转型期中国呈现出的一体两面。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有139名村民被查出血铅严重超标,而元凶是村里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的速起蓄电池公司。当地村民称,曾多次举报速起公司偷排污水问题,但就是不见执法人员来处理。环保部门事后曾承认,他们早在三年前就发现上陶村的土地有毒了,并要求速起公司进行整改,但并没有把这些信息及时告诉村民。而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这样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企业,应该设立在居住区500米以外的**距离,但速起公司*近处距民房不足5米。

  当地环保局的失职是不容回避的。这既有环保局体制上受制于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追求GDP*大化放纵企业污染的因素,亦有其自身不作为的因素。无论如何,对环保局相关领导的问责是必要程序。问责已是一个老掉牙的话题,但这次仍要提出来单说。从既往血铅事件看,有的地方相关官员受到惩处,更多则安然无恙。这里面我想强调的是,负有监督和考核官员职责部门的失职,也许是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一旦对应处分官员采取消极态度,则会大大阻碍问责体制的良性发展。

  在台州血铅事件中,我们也放宽眼量,看看环保局失职之后,是否还有更深层面的失职?在现有制度安排下,相关主政者必须从每一个环节审视这个官僚**循环中的病症所在,并让当为而不为的部门官员付出代价。唯有加大惩戒力度,增加行政不作为成本,才可能还吏治清明,让发展更少违逆民意、侵害民生。

  这样的期盼,可能有些过于一厢情愿。必须承认的是,某些行政领导与经济精英的合谋,已经成为一种地方现象,根深蒂固,主导了地方走向。这种错误的思路,让当地的科学发展,于是焉成为空话。从常识推断,台州速起公司明目张胆的违规存在和污染化发展,背后必有寻租行为——— 经济精英与某些行政领导在暗箱中合作无间。我们现在期望当地政府由此发动对失职官员的惩治风暴,可能是过于理想化了。

  从各地一连串的血铅事件中,我们很少看到地方环保监管部门的主动、有效作为。基本上,都是民众病重**投书,媒体介入才引发连锁效应。这进一步证明了设计上有层层监管理念的现行机制上的漏洞。体制外监督成为民众更为信任的渠道,事实上也常常更为有效。这更使我们感到悲哀,可怜我们纳税人用那么多钱养活了多少尸位素餐甚至与狼共舞的“公仆”!而鼓励民间监督,仍是一个老套的话题。在类似血铅事件的悲剧面前,我们没有更好的对策。博弈仍在继续,看它*后以什么方式释放出来。 (韩福东 知名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