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注册人须履行数据共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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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27283 来源: 《中***时报》

  由于关注到一些提交注册的企业没有参加任何一个SIEF(物质信息交换论坛),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署)于2011年8月10日发布通知,强烈要求这些注册人确认他们是否履行了数据共享和联合注册义务,同时注册人可以联系ECHA的“帮助版块”,以获取同一物质其他注册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REACH法规下,同一物质的注册人必须要共享数据进行联合注册,这个目的可以通过SIEF和查询过程实现。然而有些时候预SIEF和SIEF的形成过程并没有很好地运作,于是同一物质出现了重复的单独、联合注册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注册人就可能违反了REACH法规的要求。因此ECHA提请注册人要积极确认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数据共享和联合注册义务,并在没有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弥补过失。

  为了帮助注册人履行义务,ECHA特地为注册人间的相互联系开通了捷径,注册人可以获得一般途径(如SIEF和查询等)无法提供的详细联系方式。如果一个公司知道他们注册的物质还有其他的单独(联合)注册,他们就可以联系ECHA“帮助版块‘以获取其他注册人的详细联系方式,从而进一步确认相关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服务仅推荐那些已经知道同一物质有其他注册完成的注册人使用,且这些注册人是通过SIEF和(或)联合注册以外的途径(如ECHA网站信息发布平台)了解到了同一物质有其他注册完成。

  这项新服务同时也向所有已经提交注册并获得注册号的企业开放,但企业提出要求时必须同时提供注册号和相应的提交号,以保证要求能够得到处理。ECHA会将同一物质其他注册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告诉请求者,相应地,ECHA也会将请求者的身份告诉其他注册人,这样请求者和注册人就可以联系起来。如果请求者或者注册人指定了第三方代表,那么ECHA在这些过程中只会公布代表的详细联系方式。

  (瑞欧科技) 《中***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