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食品检测机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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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发达国家,加拿大的食品**检测水平一直处于世界先进行列,政府对食品**的检验检疫非常重视,从联邦**到地方各级行政部门有一套高效、完善的食品**检测体系。加拿大食品**检测法律依据有:
《食品和**法》
《肉类检验法》
《鱼类检验法》
《动物卫生法》
《植物保护法》 
    加拿大的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主要适用于三个方面,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和食品**。食品**卫生检验检疫主要由《食品和**法》及《食品和**法规则》来规范,《动物卫生法》和《植物保护法》以及其配套规则是加拿大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方面进行规定。
     根据《食品和**法》的规定,所有食品或药品的进口均需接受抽样检验,检验人员有权没收和扣压违反该法有关规定的产品。即便在一批货物清关之后,检验人员亦有权在进口商的仓库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在大多数港口,任何肉类产品,包括生皮,通常被直接送到一个单独的仓库进行检验。一旦通过检验,将送回海关仓库予以放行。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往返特别仓库进行检验的运费,均由进口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