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综合整治低空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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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环境报讯 为有效落实"生态立市"战略,黑龙江省伊春市环保局近年来在全市开展低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优化投资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伊春市环保局要求巩固已建烟尘控制区的成果,加大检查频次,确保辖区内二氧化硫、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总量指标内,确保全年85%以上天数的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

  为了达到大气污染防控目标,将继续进行炉窑灶改造工作,各县(市)、区工业企业烟尘做到达标排放,淘汰治理一批锅炉及除尘器,在旅游观光视线范围内消除冒黑烟现象,力争拔除大烟囱17根以上,治理改造锅(窑)炉两台以上。推进清洁能源的利用,加强烟尘排放日常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炉窑灶的管理,大力推广清洁燃料,对民用饮食炉灶、茶炉以及0.7蒸吨以下的采暖炉逐步禁止使用原煤,提倡使用燃气、轻油、电和固硫型煤等清洁能源,使用排污达标的环保锅炉,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锅(窑)炉。下大力气治理扰民烟气污染,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扰民污染问题,尤其是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恶臭异味的管理与治理,新建饮食服务行业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手续,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对已建饮食服务行业项目,引导使用高空排放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开展烟尘控制区制高点观察工作,实行烟尘控制区制高点观察制度,在每个县(市)、区内选定一个*佳制高点点位,每月至少观察一次,及时发现、查处区域内冒黑烟情况,并作好环境监察处理记录。对烟控区内排污不达标的锅炉,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实行限期治理,治理达标后申请监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