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生活垃圾含水率是当务之急

分享到:
点击量: 225070

  北京的秋天空气清爽,天高云淡。在清华大学环境综合楼8层的露台上,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请他结合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如何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谈谈他的想法。

  记者:《意见》中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您认为我国当前垃圾处理工作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聂永丰:我国当前的垃圾处理和废弃资源回收利用是由两个独立的系统组成,一个是以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为主要工作的环卫系统,其行业主管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个是以废品回收、集散和处理利用为主要工作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其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部和发改委。他们的分工不同,统计数据也是分别进行的,所以,很多人认为我国的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利用废弃物没有很好地被回收,是不正确的认识。实际上,我国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率是较高的。你可以去看看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堆,那里还有多少有价值的东西呢?因为我国还不是很富裕,大多数国人都是将可回收利用的,比如废报纸、废瓶子诸如此类可“卖钱”的物品收集后出售给收废品的。

  而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他们的废品直接成为生活垃圾,因此实行分类收集后对垃圾的减量十分明显。我国通常说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废品”,这与发达国家产生的含有大量未在产生源分拣出售废品的生活垃圾不同,而与其分类收集废纸、废纸板,废塑料,废金属等废品后的剩余垃圾类似。所以说,我们的生活垃圾确切讲是将绝大多数可回收物质拣选过的其他垃圾,与国外的生活垃圾相比,不但在组分上有很大不同,且人均垃圾产生量也低得多。国外人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是1.5千克,我国社区人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量0.7千克。当然这个0.7千克指的是基本无再回收价值的其他类垃圾。说我国的垃圾回收利用率低是没有深入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

  我认为,针对上述这种情况,我们应建立完善的政府主导的环卫垃圾处理收运服务和市场主导的再生资源回收两个收运网络,并形成相互衔接、互为支撑的格局,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基础。

  记者:《意见》中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逐步推行垃圾分类,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利用,您觉得这项工作该如何推进?

  聂永丰:垃圾分类的目的无非是提高资源回收率、减少产生量和有利于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利用。从我国垃圾的特点看,垃圾采取“干湿分类收集”,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利用是解决我国垃圾处理难点的关键。但是坦白地说,我认为目前建立高水分厨余垃圾单独收集运输系统不是很现实,难度很大。不建立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分类收集就失去意义;但如果为此建立单独的收运系统,从收运车辆配置、收运频次、民众配合、处理设施建立、道路交通压力多方面考虑,都需要“大动作”,至于效果还不太好说。

  其实,我们可以学习日本的厨房垃圾沥干办法,在水池边加一个沥水网兜,这样可以将剩菜汤沥干水后再倒入垃圾桶,日本人使用的这种沥水网兜是我们中国制造的,那我们自己为什么不使用呢?比如说,各地政府可以给每家发几个这样的沥水网兜,配以**的宣传和引导,这种方式会更可行。再有,我们可以在住宅区配置简易压榨机,将西瓜皮这种含水率大、成分简单的垃圾粉碎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有小孩儿的家庭,尿不湿使用率很高,这也是含水量极大的纸制垃圾,*好压干后再投入垃圾桶。总之,我个人认为,降低垃圾含水率,比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实行垃圾干湿分离更有效率,应优先考虑如何从源头上降低垃圾含水率。

  记者:《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地选择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您对此如何理解?

  聂永丰:这种提法是正确的。我本人不建议西部地区搞垃圾焚烧处理。采用什么垃圾处理技术确实要因地制宜。如果垃圾成分不具备焚烧条件,且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可以建无害化填埋设施,不宜建设垃圾焚烧厂。我提倡技术先进、有相当处理规模、稳定运行的垃圾焚烧处理,特别是大中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我反对“土焚烧”和打着综合处理幌子的“小焚烧”。现在某些省市大力推行小型焚烧处理,由于不能保证持续稳定运行,反而会造成环境污染。因为如果断续焚烧会因燃烧不完全产生二次污染物,是个很大的环境隐患。

  记者:《意见》明确,切实加强地方政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特别是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监测,您认为该如何做才能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

  聂永丰:我认为监管要从行业自律上规范,在监管的同时,强调行业自律。我认为要开展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管手段,比如等级评估。我们以前开展了垃圾填埋场的等级评估,现在可以开展**范围的垃圾焚烧厂的等级评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将等级评估与运营监管相结合。再如,建立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企业污染物排放公示制度,要求企业将运行数据公开,增加透明度,消除民众顾虑。政府应当要求企业向民众出具环境质量报告,公开运行数据,其中包括垃圾处理量、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活性炭和石灰的使用量。尤其要做好焚烧设施规划建设的前期选址工作,加强与民众沟通,提高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