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进口奶粉也不** 美素奶粉现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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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美素奶粉现活虫 评论称赔偿无关虫子国籍

  导读:2011年10月31日,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青岛消费者王先生在一家专卖店为孩子选购了一桶荷兰原装进口美素奶粉,开封后在奶粉罐里发现了一条活虫。对方竟然表示如果王先生能证明奶粉里的是荷兰虫子才给赔偿,商家挑战再次《食品**法》。

 

  事件


进口奶粉里竟然发现活虫

  “我前几天给宝宝买的美素力奶粉里长虫子了,还活着呢!太恶心了,虫子在奶粉里来回钻,盖子上粘有虫子的排泄物。”10月29日,家住浮山后四小区的王先生爆料反映。随后,记者在王先生家中看到,王先生买的这罐美素力金装奶粉罐子上的封膜只被揭开一半,上面挂着一长条网状异物。透过封膜的开口,记者见到奶粉里有一条长约2厘米的肉虫,在奶粉里来回钻。记者细细地用勺子翻找,在奶粉罐更深的位置发现了更多的网状物,也不知道是虫子的排泄物还是虫卵。详情
 

 
  回应

 


美素奶粉说需要检测虫子为荷兰籍再赔偿

  10月2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美素奶粉中国总公司市场公关部的媒体发言人黄女士。“美素奶粉从奶源选择到灌装的整个生产过程全部是在荷兰进行的,要经过严格的高温**和真空包装,根本不可能有活物存活的条件。”黄女士告诉记者,“不过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决定公司出钱将奶粉送去国外检测,开罐的奶粉中国不提供检测,所以可以快递到国外出具检测报告。或者是请北京或者山东的生物检测机构代为检测,看看虫子是荷兰物种还是中国物种,如果证实的确是我们公司的疏漏,我们一定会按照相关法律赔偿消费者。”详情
 

 
  舆论

 


消费者质问商家责任心何在

  纵横点评:什么时候虫子也有了国籍?而且还要求咱们普通老百姓拿出证明来?套用时下一句流行语:“正常人干不出这种事儿!”虫子到底出现在哪个环节,也许需要相关机构的专业检测,但面对此类纠纷,是商家来送检,还是丢给消费者自己来证明,体现的是商家处理危机的水平和责任心。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但不可能个个都成为生物学家、食品卫生专家,如果逼得人人都要练就一身内功,那将是这个社会*大的悲哀!详情
  奶粉赔偿无关"虫子国籍"

  虫子在开罐前就已存在,要么为生产厂家责任,要么为经销环节责任,但无论问题出在哪一环节,卖方都不得以所谓的“虫子国籍”而拒绝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食品**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从法理上讲,出现上述这种情况,很难推定为“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但却可以推定为“生产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因而,卖方必须依法对消费者赔偿损失并根据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要求如被拒绝,可向消协、工商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详情
  奶粉经销商要求鉴定“虫子国籍”的做法,是典型的无理取闹,是强势者欺凌弱势的消费者的刻意刁难,是明显的霸王行为,当然它也会成为消费者维权中的一个“国际笑话”,甚至将严重损害相关奶粉品牌的商业信誉。

  美素奶粉“活虫国籍论”挑战舆论底线

  美素奶粉“虫籍”一说始于经销商之口,经销商自然不会为厂家的声誉负责,而美素中国公关部人员的言论却延续了经销商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认为,美素方面以“虫籍”来应对危机作法的用意,显然是在推卸企业的事件责任,并且将调查“虫籍”分清责任作为重点,没有考虑到这种说法对舆论造成的冲击。且美素中国公关部表示“产品经过高温**,不可能存在活物”,与经销商所说的“虫子在开罐前就在奶粉里”的说法相矛盾,给舆论留下话柄。舆论普遍认为,即使考证出“虫籍”也无法说明美素奶粉不存在**问题,所以,美素应该先考虑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通过道歉与适当的赔偿与召回来安抚消费者的情绪,淡化事件的舆论热度。详情
 

 
  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

 


  食品**法第28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食品**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相关链接

  《食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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