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质监系统有效开展复混肥料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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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质监系统把执法关口前移到生产源头,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监管新机制,重点在南宁市、玉林市开展复混肥料区域性整治工作,取得了标本兼治的效果。

  据介绍,该局对区域性重点产品复混肥料质量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和分析后,按照“打击、疏导、帮扶、规范”的方针,根据生产企业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监管。

  首先,在企业严格落实“三抓手”监管模式,杜绝不合格产品出厂:**抓手: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以此作为产品质量的基础能力保障。**抓手:建立以网络互联索证索票索表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查验制度,建立企业质量档案报送溯源信息系统。自主研发了广西复混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信息、物料平衡电子数据处理软件,用网络互联技术实现了对企业关键点的过程控制,以保证产品质量,推动企业管理实现脱胎换骨的转变。第三抓手:建立分类识别管理、定期媒体通报、市场化质量保险相结合的社会大监督机制,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其次,利用溯源监管体系,严打“白包”现象。针对一些企业将产品先装入无标识包装或用废旧包装袋,存放于厂内或异地,伺机更换他人的产品包装后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南宁、玉林两市质监执法人员加大检查力度,对现场存在标识不清的“白包”肥料的企业,按照复混肥料溯源信息系统,开展索证索票。重点查验相关票据、原料进货台账、成品销售台账、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要求企业提供“白包”产品生产工艺,查清“白包”来源及用途。重点抽样检验氮、磷、钾等主含量,并调查取证其是否属于肥料半成品。如经证实确为劣质成品肥料的,则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南宁市作为复混肥料生产的重点区域,市质监局根据自治区局统一部署,将复混肥料打假工作列入专项课题研究。通过分析南宁市复混肥料生产企业分布及产品质量状况,研究假冒伪劣复混肥料的特点及造假方式,总结复混肥料的执法打假做法经验,明确下一步复混肥料生产源头监管工作重点。

  与此同时,广西质监局还开拓打假思路,规范复混肥料包装袋生产源头,对微生物肥等新型肥料开展重点检查,加大对复混肥料流通、仓储环节的巡查力度,并在广西区内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开展免费检验活动。质监稽查人员发挥现场检测、执法的技术优势,将农资产品“移动实验室”搬进田间地头,大范围开展现场检测,并在活动现场展示肥料样品,公布检测结果,指导农民如何辨别农资的真伪,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温志梅 吴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