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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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专卖局关于办理**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唐山市**专卖局**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划》)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办理**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全市范围内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的《**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办理时间及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开始至2012年3月31日结束(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逾期未办结**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许可证予以注销(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需提交材料:1、**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申请表;2、原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租的经营场所,提交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经营场所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6、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同时需提供受委托的证明文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7、经营场所店面照片及柜台照片各一张。8、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具体办法可向零售许可证办理所在地**专卖局咨询。

  市区3193768、3193919、3193822,丰润5176178,丰南8123762,迁安7303877,迁西5616024,滦县7123478,滦南5698711,遵化6614094,玉田6164753,乐亭4611776,唐海8710960,古冶3529555,开平3360897,芦台022-69389408,汉沽022-69214934。

  唐山市**专卖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