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致癌?消费者有知情权 可乐成分需详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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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消费者权益团体“公共利益科学中心”质疑,可乐所含的4-甲基咪唑 (4-methylimidazole,简称4-MI ),属于致癌物质,要求禁用这类人工焦糖色素。台湾专家指出,4-MI 被国际癌症总署列为2B组,对动物有致癌可能性,但对人体的致癌风险则尚无明确证据。

  台北马偕医院**营养师赵强表示,传统焦糖是把糖煮到高温焦化,常用于甜点增加风味,或作为食物着色剂,提高食欲。不过,制作费工,部分加工食品干脆直接添加人工焦糖。

  台北荣总临床毒物科主治医师杨振昌指出,包括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等饮料,制造商为了让饮料外观看起来好喝,添加人工焦糖色素,主原料就是亚硫酸铵,和碳酸混合后,就成为4-MI。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辖下的“国际癌症总署”(IARC)对致癌物的分类,4-MI属2B组,与塑化剂DEHP和手机同级,也就是动物实验有充分证据支持其致癌,但在人类流行病学则证据有限或证据不足。

  他指出,欧盟针对4-MI的每天*大容许量所订的标准是每公斤体重一百毫克,换算体重60公斤的**,必须每天摄取6公克才会有致癌危险;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研究,目前一西西可乐约含0.3微克的4-MI,因此消费者如果喝一瓶330西西的罐装可乐,相当于吃进一百微克的4-MI,等于**要喝6万瓶罐装可乐,才有致癌风险。

  不过,杨振昌和赵强都认为,由于4-MI被列为2B致癌物,但目前所有可乐饮料在产品成分仅标示“焦糖”,显然信息并没有透明,建议卫生署可要求业者加强标示的内容,让消费者知道。

  【联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