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遗漏螺旋藻市场的“第三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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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9日,国家药监局认定多个知名品牌螺旋藻铅含量超标,包括绿A、汤臣倍健等,表示“严查涉事企业”。可仅仅两天过去,事情就发生逆转,国家药监局又宣布它们合格了。媒体报道“涉事企业‘一头雾水’”,而消费者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事情逆转的奥妙在于,标准变了,而且是大变。此前新华社记者自购8***螺旋藻送检,按照含铅限量不超过0.5mg/kg的标准,绿A、汤臣倍健等都严重超标。而这次,监管部门适用的标准是含铅限量不超过2.0mg/kg。网眼大了,落网的鱼儿自然少了。

  根据我国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一般产品铅限量为0.5mg/kg,以藻类和茶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限量为2.0mg/kg。有关部门把螺旋藻理解为“一般产品”,且绿A公司技术主管也承认,螺旋藻的剂型既非胶囊、也非固体饮料,而是片剂。国家药监局审评专家认为,螺旋藻片剂铅含量应参照“一般产品”标准执行。

  也就是说,对于螺旋藻产品适用什么铅含量标准,出现了分歧,监管部门的标准大大低于审评专家和企业掌握的标准,令人疑窦丛生。而国家药监局官员说,对于“片剂”,目前尚无明确的铅含量标准,“这属于学术探讨范畴”。

  但“学术探讨”之说不能打消公众疑虑:两天前认定超标的是监管部门,两天后认定合格的也是监管部门,而且言之凿凿,结论毫不含糊其辞,涉事产品却都接通知下架了。自己打自己嘴巴,在众目睽睽之下,总要有个合理解释,才不至于给人“闹剧”的感觉。

  此前新华社在调查报道中称,螺旋藻生产企业出钱,代理申报产品认证的中介机构收钱,支付某些监管者的“寻租”,三者形成利益链,架空了对螺旋藻的质量监管。现在有关部门在铅含量标准上朝三暮四,恰好给人以巨大的想象空间:认证时拿0.5mg/kg的标准审查,日常又按2.0mg/kg的标准监管,这是不是制造寻租空间?不管想象是否属实,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已经打折扣。

  保健品市场有两个责任主体,即企业和中介,前者负责产品设计与生产,后者负责传递政府质量认证标准。但说到责任,还有“第三种责任”,即监管者的责任,主要是贯彻国家的强制标准。三个环节分工不同,但每个环节都要责任到位,否则就有可能把魔鬼放进来。国家药监局先前表态查企业、给违规中介建“黑名单”,意味着责任链上的两个环节被问责。但监管者的责任,却被遗漏了。它不仅不用负责,而且竟然下调标准,连企业和中介的责任都给免掉了。

  政府设立监管机构,监管不到位,出了乱子,就应当被问责。没有问责,监管者就不会出工出力。现在螺旋藻市场弄得消费者一头雾水,消费者有怨气怨言,媒体提出了质疑,而监管部门却一副超然洒脱状。负不负责,如何负责,负多大的责,似乎全部由他们自己作主。

  市场主体可能被问责,监管者却没人问责,这是一个制度漏洞。但既然“权为民所授”,权力就应当对人民负责,让人民问责。现在责任链到此断裂,监管缺乏动力,各种问题自然按下葫芦浮起瓢。如何把监管者的责任落到实处?一个*具操作性的办法,就是激活人大常委会的质询权、调查权和其他监督权,使之专职化、常态化,努力做到监管失职有人问。

  作者系**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