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RoHS指令 医疗监控节能灯出口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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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9日,欧盟发布RoHS指令2011/65/EU(RoHS 2.0)修订公告,增加了节能灯中汞含量的豁免条款以及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

  本次欧盟的RoHS指令修订并没有涉及到框架上的根本变化,主要是在附件Ⅲ和附件Ⅳ中的豁免条款进行了修订。附件Ⅲ是关于一般电子电气设备的豁免条款,此次修订增加了一条关于节能灯汞含量的豁免条款。附件Ⅳ是关于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的豁免条款,此次修订增加了14条豁免条款,并对12条豁免的使用范围和有效期进行了调整。

  此次欧盟RoHS指令增加了一个豁免条款,允许功率小于30w、寿命大于等于2000h的节能灯含有3.5mg的汞,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对于生产长寿命节能灯的企业来说,将汞的限用量由原来规定的2.5mg提升到3.5mg。

  相关行业RoHS指令研究专家接受了我要测网记者的采访,并对这次RoHS指令修改进行介绍,称:“目前中国要求在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上注明标识,并没有**禁止使用有害物质,所以与欧盟对RoHS的要**不同的。因此,本次欧盟对RoHS指令的修改对国内企业来说并没有本质上的影响,但是对向欧盟出口的企业,尤其是生产长寿命节能灯、医疗及监控设备的企业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