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及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部根据《农产品质量**法》、《食品**法》和《食品**法实施条例》规定,**推进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工作,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已建有的88家专业性或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145家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在农产品质量**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专项评估、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事件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农产品质量**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需要,针对现有风险评估实验室在专业和地域方面存在的缺失,在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申报和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增补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等10个技术机构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依托单位,承担授权专业领域或行政地域范围内农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风险提示、科学研究等工作,为农产品质量**风险管理、标准制修订和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现将增补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和依托单位全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及依托单位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法》、《食品**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农质发〔2011〕13号)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内部管理,加强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尽快确定所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管理层(包括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按规定程序以依托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局审核。请农业系统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加强对各相关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推进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工作依法、**开展。
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局或国家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联系人:胡桂仙、贺妍,电话:010-59192353,59193235,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国家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李耘,张星联,电话:010-82106539,传真:010-82106551。
附件:新增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及依托单位全称
农业部
2014年3月24日
新增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及依托单位全称
序号 | 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全称 | 实验室类别 |
1 |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 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 | 专业性 |
2 |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 专业性 |
3 | 农业部植物纤维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 | 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 | 专业性 |
4 | 农业部特种动植物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 | 专业性 |
5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沈阳) |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 专业性 |
6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功能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 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 专业性 |
7 |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 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 专业性 |
8 | 农业部农产品包装材料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产品包装材料**监测中心) | 专业性 |
9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贵阳) |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区域性 |
10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实验室(宁波) |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区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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