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触摸性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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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触摸性测试方法

1.目的:指定任何玩具上之部分或配件(换言之,点及边)可以接触而引来危险评估.
2.范围:
2.1.此测试适用於8岁以下儿童所用的玩具及其他用品,分别在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前后(不含咬力测试)——ASTM/CPSC。
2.2.此测试适用於14岁以下儿童所用的玩具及其他用品,分别在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前后(不含咬力测试)--EN71,
2.3.适合USA l6 CFRl500.48,1500.49及ASTM F963-96a,EN71Partl之要求。
2.4.豁免:点、边突起或临近表面之间做成间隙在0.020时内,则识别为不可触及。
3.定义:
3.1.可触摸性——按16 CFR1500.48及1500.49及EN71Partl第8.10节设计和图一描述作玩具上任何部份触摸.
3.2.玩具—指任何设计,标贴广告或其他形式玩具,游戏或用品提供给儿童玩耍.
4.使用设备:
4.1.触摸探棒A.
4.2.触摸探棒B.
4.3.离隙尺可测到0.020英寸。
5.测试方法:
5.1.样办预备:
    测试前,每个样板需在温度为20-250C,相对湿度为20-70%的条件下摆放*少4小时.
5.2.程序:
5.2.1.供三岁或三岁以下儿童所用的玩具,玩具任何部份能让图1之探棒A轴肩前方作接触,而每个关节*多转动至900,以模仿指关节动作,在任何于洞、凹槽或开口之较小尺寸,情况如下:
5.2.1.1.尺寸少於1.02英寸(探棒A的轴肩直径),则总插入深度至探棒A的轴肩.
5.2.1.2.尺寸在1.02-7.36英寸,则总插入深度以开口平面的任意一点起到孔洞,凹槽或开口之较小尺寸的2.25倍长度为止。
5.2.1.3.尺寸大於7.36英寸,则总插入深度不予限制,除非碰到其他孔洞、凹槽或开口为止。
5.2.2.供三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玩具任何部份能让图1之探棒B轴肩前方作I接触,而每个关节*多转动至90’,以模仿指关节动作。在任何孔洞、凹I槽或开口之小尺寸,情况如下:
5.2.2.1.尺寸少於1.51英寸(探棒B的轴肩直径),则总插入深度至探棒B的轴肩。
5.2.2.2.尺寸在1.51至9.00英寸,则总插入深度以开口平画的任何一点起到孔洞凹槽或开口之较小尺寸的2.25倍长度为止。
5.2.2.3.尺寸大於9.00英寸,则总插入深度不予限制,除非碰到其他孔洞、凹槽或开口为止。
5.2.3.儿童横跨俩组儿童年龄,则必须按照5.2.1及5.2.2项之规定作处理.
6.测试结果:检查被测点或边是否可触及,如何可触及,则需进行利角、利边测试,评定将以利角、利边测试标准为准。
7.报告:
7.1.玩具适用的儿童年龄组别。
7.2.测试时使用哪一个探棒。
7.3.被测试部份或配件受探棒轴肩前方接触与否.
8.参考文件:
8.1.U.S.A 16CFR 1500.48,1500.49。
8.2.ASTMF963-96a第4.7,4.8节。
8.3.Enl Part 1 1998第4.1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