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对国家计量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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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批准国家计量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在授权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业务,业务工作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检测报告允许使用“CMA”标志。国家计量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法律责任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承担。主要检验产品为计量器具,授权证书编号为:(2007)国认监认字(351)号。

  国家认监委要求国家计量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认监委实验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