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不在管理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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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14418 来源: 北京志翔领驭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适用范围的调整,药监部门、新版GSP拟不在明确对危险品储运管理,危险品管理将由**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标准和许可证颁发、管理。

按照2012年7月17日国家**监管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适用于此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范围、调整对象、许可权限、程序、发证条件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了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

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