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志、包装、贮存 高温试验箱标准
试验箱的铭牌字迹应清晰耐久。
铭牌内容应包括:
a、产品型号、名称;
b、温度范围、电压、频率及总功率;
c、产品序号、制造日期;
d、制造厂名称。
包装
试验箱包装箱的文字及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包装箱应牢固可靠,能经受标准中规定的运输环境试验。
包装箱应防雨淋、防潮气聚集。
试验箱的附件、备件和专用工具应单独包装,牢靠地固定在包装箱内。
试验箱的技术条件,如装箱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应密封防潮,固定在包装箱内醒目的地方。
贮存
试验箱应贮存在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及化学药品的库房内。
贮存期长达一年以上的试验箱,应按型式检验抽样规则抽样,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