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3934-1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1.仪器及材料
1.1 CRE试验仪: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夹持试样的夹持器一个固定,另一个以恒定速度运动,使试样的伸长与时间成正比的一种试验仪器
1.2 夹钳宽度:至少60mm
2.试样
2.1从每一个试验室样品剪取两组试样,一组为经向或纵向试样,另一组为纬向或横向试样。每组试样至少应包括五块试样,如有更高精度要求,应增加试样数量。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应避开褶皱、疵点,试样距布边至少150mm,保证试样均匀分布于样品上。任何两块试样不应包括有相同的经纱或纬纱。
2.2每块试样的有效宽度应为50+0.5mm(不包括毛边),其长度应能满足隔距长度200mm,如果试样的断裂伸长率超过75%,应满足隔距长度为100mm。按有关双方协议,样品也可采用其它宽度,这种情况下,应在实验报告中说明。
2.3试样准备
2.3.1对于机织物,剪取试样的长度方向应平行于织物的经向或纬向,其宽度应根据留有毛边的宽度而定。剪取条样长度方向的两侧拆去数量大致相等的纱线,直至其试样的宽度符合2.2的规定尺寸。注:对于大多数织物,毛边约为5mm或15根纱线的宽度较为合适。对较紧密的机织物,较窄的毛边即可。对于稀松的机织物,毛边约为10mm。
2.3.2如果样品为稀松织物,其宽度应尽量取到2.2规定的宽度,如果此宽度中纱线的数量大于等于20,则每组样品应保持相同的纱线数。如果数量小于20,则样品宽度应至少保持20根纱。样品宽度不是50mm+0.5mm,则应在报告中记录实际宽度及纱线数。
2.3.3对于不易拆边的织物,则以宽度为50mm为准,且长度方向平行机织方向或垂直于机织方向。
2.4 润湿测试的试样
2.4.1如果要求测定织物的湿强力,则剪取的试样长度应为干强试样的两倍。每条试样的两端编号后,沿横向剪为两块,一块用于干态的强力测试,另一块用于湿态的强力测试。并保证干态和湿态样品保持相同的纱线数。根据经验或估计浸水后收缩较大的织物,测定湿态强力的试样长度应比干态试样长一些。
2.4.2湿态测试的样品应放在温度为20+2C的三级水(ISO3696)中浸渍1小时以上,也可用每升不超过1G的非离子润湿剂的水溶液代替三级水。
3. 步骤
3.1隔距长度对断裂伸长率小于或等于75%的织物,隔距长度为200mm+1mm;对断裂伸长率大于75%的织物,隔距长度为100mm+1mm。
3.2 拉伸速度根据织物的断裂伸长或伸长率,按表1设定拉伸速度隔距长度(mm) 织物的断裂伸长率(%) 拉伸百分数
%/min 拉伸速度
mm/min
200 〈8 10 20
200 8~75 50 100
100 〉75 100 100
3.3夹持试样可以采用预张力夹持或松式夹持(预张力为零)。当采用预张力夹持试样时,产生的伸长率不大于2%。如果不能保证,则采用松式夹持。
3.3.1 松式夹持断裂伸长率所需的初始长度应为隔距长度与试样达到预张力的伸长量之和,该伸长量可以从9.3.2中获得。
3.3.2 预张力夹持根据试样的单位面积质量采用如下的预张力:
a)<200 g/m2 2N
b)>200 g/m2 到 < 500g/m2 5N
c) >500g/m2 10N
4.测定夹持样品使样品长边中心线通过前夹面的中心.开启试验仪,拉伸试样至断裂.记录*大力,断裂强力(单位:牛顿),断裂伸长(mm)或断裂伸长率.
每个方向至少实验5块.
4.1滑移如果试样在钳口处滑移不对称或滑移量大于2mm时,舍弃实验结果。
4.2钳口断裂如果试样在距钳口5mm以内断裂,则作为钳口断裂。当五块试样实验完毕,若钳口断裂的值大于*小的“正常值”,可以保留;如果小于*小的“正常值”,应舍弃,另加实验以得到五个“正常值”;如果所有的实验结果都是钳口断裂,或得不到五个“正常值”,应当报告单值。钳口断裂结果应当在报告中指出。
5.润湿实验将试样从液体中取出,放在吸水纸上吸去多余水后,立即按照干态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6.结果的计算用数学方法计算*大力或断裂强力。数据按以下规定进行修正。
< 100N 修正到 1N
>100N 到 < 1000N 修正到 10N
>1000N 修正到100N
计算*大力的伸长率或断裂伸长率修正到:
0.2% 对于伸长率小于8%
0.5% 对于伸长率为 >8 到< 75%
1% 对于伸长率>75%
计算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变易系数,修约至0.1%,并计算95%的置信区间
ISO 13934-2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抓样法
1.仪器及材料
1.1 CRE试验仪: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夹持试样的夹持器一个固定,另一个以恒定速度运动,使试样的伸长与时间成正比的一种试验仪器拉伸速度:50mm/min+5mm/min.
隔距长度: 100mm +1mm, 或 75mm+1mm
1.2夹持器:仪器两夹钳的中心应在拉力线上,钳口应与拉力线垂直,夹持面应在同一平面上。夹钳应能握持试样而不使其打滑,不剪切或破坏试样。如果试样打滑,夹持面上可使用适当的垫衬材料。抓样实验夹持试样面积的尺寸应为25mm+1mmX 25mm+1mm。可使用下列方法之一达到该尺寸。
a)一个夹片宽度为25mm,长度至少为40mm。夹片长度方向与拉力线垂直。另一个夹片与前一夹片的尺寸相同,其长度方向与拉力线平行。
b)一个夹片宽度为25mm,长度至少为40mm,夹片长度方向与拉力线垂直。另一个夹片尺寸为25mm x 25mm。
1.3 切样品器具
1.4 需要湿测试时的浸渍器具,三级水或非离子润湿剂。
2.. 实验用大气根据EN 20139进行调湿,推荐将样品放入标准大气中放置24小时。对于润湿状态下实验不要求预调湿和调湿。
3.试样
2.1从每一个试验室样品剪取两组试样,一组为经向或纵向试样,另一组为纬向或横向试样。每组试样至少应包括五块试样,如有更高精度要求,应增加试样数量。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应避开褶皱、疵点,试样距布边至少150mm,保证试样均匀分布于样品上。任何两块试样不应包括有相同的经纱或纬纱。
2.2每块试样的宽度应为 100+2mm(不包括毛边),其长度应能满足隔距长度100mm,
2.3试样准备
2.3.1 每块样品都应在距边缘38mm处划一条标记线,此标记线应平行于织物的经向和纬向,与拉伸方向一致。
2.4 润湿测试的试样
2.4.1如果要求测定织物的湿强力,则剪取的试样长度应为干强试样的两倍。每条试样的两端编号后,沿横向剪为两块,一块用于干态的强力测试,另一块用于湿态的强力测试。并保证干态和湿态样品保持相同的纱线数。根据经验或估计浸水后收缩较大的织物,测定湿态强力的试样长度应比干态试样长一些。
2.4.2湿态测试的样品应放在温度为20+2C的三级水(ISO3696)中浸渍1小时以上,也可用每升不超过1G的非离子润湿剂的水溶液代替三级水。
3. 步骤
3.1 隔距长度设定隔距长度为100mm+1mm,如经各方协议采用75mm+1mm隔距也可。
3.2 拉伸速度:50mm/min
3.3夹持试样夹持试样的中间部位,保证试样的纵向中心线通过夹钳的中心线,并与夹钳钳口线垂直。将试样的标记线对齐夹片的一边,关闭上夹钳,靠织物的自重下垂,关闭下夹钳。
4. 测定开启试验仪,拉伸试样至断裂.记录*大力,断裂强力(单位:牛顿),断裂伸长(mm)或断裂伸长率.
每个方向至少实验5块.
4.1钳口断裂如果试样在距钳口5mm以内断裂,则作为钳口断裂。当五块试样实验完毕,若钳口断裂的值大于*小的“正常值”,可以保留;如果小于*小的“正常值”,应舍弃,另加实验以得到五个“正常值”;如果所有的实验结果都是钳口断裂,或得不到五个“正常值”,应当报告单值。钳口断裂结果应当在报告中指出。
4.2.润湿实验将试样从液体中取出,放在吸水纸上吸去多余水后,立即按照干态测试方法进行测试。
6.结果的计算用数学方法计算*大力或断裂强力。数据按以下规定进行修正。
< 100N 修正到 1N
>100N 到 < 1000N 修正到 10N
>1000N 修正到100N
计算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变易系数,修约至0.1%,并计算95%的置信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