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7768-2006织物经清洁后的外观平整度
测试原理
评价纺织品按照ISO6330标准经过反复家庭洗涤后或按照ISO3175标准经过干洗后的纺织品保持原来外观平整度的能力。
设备及标准物质
1.用ISO6330指定的洗衣机及干燥设备,或商业干洗设备;
2.光照和评级箱,2跟2.4米的冷白荧光灯,6毫米厚的观测夹板,外尺寸1.85×1.20米,其灰色相当于沾色灰卡的2级;
3.AATCC外观平整度标准样照,每套六张;
4.在标准光照条件和暗室环境下和规定的区域内根据标准样照进行评定。
测试取样
1.取有代表性的三块38×38cm(15×15in)的试样;
2.标注长度方向;
3.如果可以,各试样之间应不含相同的经纱和纬纱。
测试程序
1.按照ISO6330选择洗涤程序或ISO3175进行干洗;
2.如需要,循环洗涤和干燥次数可再进行4次,即共完成5个循环;
3.评级前试样应在标准环境下(按ISO139)放置4小时以后测量,挂住试样两角,以长度方向为垂直方向。
结果评级
1.三个经过训练的观测者;单独评定每一块样品;
2.将测试样以长度方向为垂直方向挂在观测板上,外观平整度标准样照放在样品的两边;
3.观测者应在样品的前方,距离观测板4±1.0英尺(120cm)的地方;
4.按外观平整度标准样照,评出*接近的级数。SA-5为外观平整度保持的*好。外观级别分别为:SA-1,SA-2,SA-3,SA-3.5,SA-4,SA-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如下内容:
- 报告每个样品9个观测数据的平均值,**至半级。
- 报告洗涤次数和洗涤干燥程序。
- 任何偏离标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