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法案CP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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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14145 来源: 中国生物仪器网


一、CPSIA 综述

名词解释
CPSC :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消费品**委员会;
CPSIA: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消费品**改进法案;
HR4040:消费品**改进法案的法案编号。
(注:美国第 110 届国会第 2 次会议于 2008 年 1 月 3 日在华盛顿召开,批准了2008 消费产品改进法案,法案编号为 H.R.4040)

定义
儿童产品:指主要为不超过 12 岁的儿童使用而设计的消费产品。
儿童玩具:是制造商为 12 岁或 12 岁以下的儿童设计的、供他们在玩耍时使用的消费产品。
儿童护理用品:是制造商为帮助不超过 3 岁的儿童睡眠或饮食、或帮助该年龄段的儿童吸吮或磨牙而设计的消费产品。

二、第H.R.4040号法案的主要内容

    1.禁止向12岁以下的儿童销售铅含量超标的产品。含铅量上限*初定为百万分之六百(600ppm),于法规制定当日起计180日后生效,但将在2年内将降低至百万分之三百(300ppm),在4年内将降低至百万分之一百(100ppm)。消费品**委员会有权修订任何类别的儿童产品的含铅标准。
    2.家具、玩具及其他儿童产品的面漆含铅量上限,按重量计将由目前的0.06%降低至0.009%,于法规制定当日起计180日后生效。若可行,消费品**委员会须于3年内采纳更严格的标准。
    3.消费品**委员会有权把上述两点所列的生效日期再延期180天,条件是委员会认为此举不会影响公众健康或**,且生产商不可能在原限期前**实施新标准、实施成本过高或需要额外时间实施该标准及决定合适的测试方法。
    4.所有以12岁或以下儿童为对象的本土或进口产品须接受独立的第三方测试和具有独立的第三方认证,这项规定将于法规制定当日起计1年后生效。
    5.儿童产品生产商须于产品及其包装上加贴清晰标记,明确产品的生产地点和日期。这项规定将于法规制定当日起计1年后生效。
    6.12种婴幼儿耐用品(如有围栏的童床、幼儿床、高脚椅、沐浴椅等)的生产商必须就每件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已付邮资及私隐保密的消费者登记表格,以便于采取回收行动时直接通知消费者。此外,消费品**委员会须就该12种产品颁布强制性**标准,并须于1年内展开规则制定程序,其后每6个月颁布至少2类婴幼儿耐用品的规定。
    7.消费品**委员会须评估玩具**标准(美国测试及材料学会标准F963-07)的效果,以决定标准涵盖的范围、该标准对儿童的保障是否足够等。
    8.在2009财政年度,对消费品**委员会的拨款将增加至8000万美元;到2010和2011财政年度,将分别增加至9000万美元及1亿美元;并将于2009至2011财政年度期间增拨2000万美元,用来维护消费品**委员会的测试实验室。
    9.简化产品**认证及回收程序。消费品**委员会有权发出强制回收令。
    10.进口商、零售商及分销商须在消费品**委员会的要求下,提供产品生产商的名称、地址或其他身份辨认资料,以辨认生产商的身份。每家生产商也须提供资料,以供辨认接收其消费品的每家零售商或分销商及参与生产过程的分包商的身份。
    11.消费品**委员会可禁止不得在美国销售的消费品出口。除非进口国获事先通知,否则生产商不得出口下列产品:(1)不符合消费品**法规的产品;(2)被强制或自愿回收的产品;(3)对公众健康和**构成即时危险的产品;(4)被列为禁售有害物质的产品。
    12.禁止销售、转售、生产或进口任何曾被回收、属禁售有害物质或违反**标准的消费品。
    13.违反《消费品**法》、《联邦易燃织物法》及《联邦危险物质法》的民事罚款总额上限,将提高至1000万美元。
    14.违反消费品**委员会任何法规的刑事惩罚,可以包括资产没收。
    15.授权各州的司法部长提出诉讼,以强制执行消费品**法规。
    16.鼓励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外国政府部门共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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