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视仪的使用方法(通用版)
夜视仪使用简介:
1.夜视仪是用于在夜间和微光下观察目标的精密光电子仪器。为满足在极低照度下工作,大多数夜视仪配有红外线发射器。
2.夜视仪在没有保护盖时禁止白天开启。在有光照的屋子里检查夜视仪工作性能时,必须在夜视仪带镜盖时进行,在强光环境不超过3秒钟.并且夜视仪不应对着强光源,强光进入夜视仪内部有可能将其损坏或消少夜视仪的使用寿命。和可能伤害使用者的眼睛,当强光进入夜视仪时其亮度度会下降甚至消失。这是仪器的自动保护功能起作用了,此时,应立即将夜视仪从强光源处拿走。使用者应不要再次启动仪器,过1-2分钟后,夜视仪功能会恢复。特别强的光源会导致夜视仪损坏(如白天持续十秒)
3.夜视仪允许1分钟以内的强闪光和闪烁,视场观察到的耀斑也叫鬼影,不是夜视仪的缺陷,而是外部光源照射镜片引起的。夜视仪在全黑环境工作时不会出现耀斑,夜视仪观察时感觉存在少量的黑点和亮点不是其质量缺陷,而是符合夜视仪的质量标准。夜视仪在没有保护盖时禁止白天开启。
4.夜视仪在寒冷的房间保存或冬季运输后,再次使用前必须在温暖的房间等待几十分钟。否则镜片会起雾,影响观察。
5.夜视仪一般适合在环境温度-30度至30度,温度25度时相对湿度93%,局部照度5.10ˉ 勒克司或以下使用。**,**级别可以到达-50度至70度
6.夜视仪工作时间。
不开启红外线照射器:
---温度高于0度时---5-20小时
---温度零下30度时---2--3.5小时
开启红外线照射器:
---温度高于0度时---2-5小时
---温度零下30度时---1-5小时
夜视仪在10度以下工作并开启前,必须将电池先置于温暖的地方。
7.夜视仪应保存在干净的地方,避免重压,机械损坏,潮湿,和太阳辐射。
武汉欧卡科技有限公司为您提供 201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