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8897.4-2002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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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00683 来源: 广东贝尔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GB/T 8897.4-2002标准 原电池第4部分锂电池的**要求

一、振动

要求:被试电池应经受振幅0.8mm(*大位移为1.6mm)的简单谐振。频率以1HZ/min的速

率在10HZ~55HZ范围内变化,经过90min~100min后复原。在电池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

向对被试电池进行试验,对于只有两个对称轴的被试电池,对电池的两个垂直的轴向

进行试验。未放过电的和放电完全的电池都应试验。

结果:无质量损失、无变形、无漏液、无泄放、无爆炸、无着火。

二、高温三、冲击:(热冲击试验箱BE-101-)

四、五、高度模拟:(模拟高空低压试验箱BE-DY-27A)击试验的电池再做该试验。

外部短路:(温控型电池短路试验机BE-1000W)

要求:

A.电池应在(55±2)℃的环境下达到温度平衡后,在相同温度下经受外电路总阻小于0.1欧姆的短路,短路继续至电池外壳温度回落至(55±2)℃后,再持续1h以上。 

B.用做过振动试验和冲击试验的电池做该试验。

C.另外用做过高空模拟试验和热冲

要求:被试电池压力为11.6pa(千帕)或更低、温度为(20±5)℃的环境中至少放置至少6h。 

结果:无质量损失、无变形、无漏液、无泄放、无爆炸、无着火。

 

结果:无爆炸、无着火。

六、挤压:(电池挤压试验机BE-6045)

七、八、热滥用

跌落:(自由跌落试验机BE-F-315S)

要求:未放过电的电池从1m高度跌落在混泥土表面上,每个被试电池应跌落六次,棱柱形电池的六个面上各一次,圆形电池在三个轴向各两次,然后将被试电池放置1h

结果:无泄放、无爆炸、无着火。

 

要求:将被试电池置于烘箱内,以5℃/min的速度升温至(130±2)℃,并在此温度下保持10min。 

结果:无爆炸、无着火。

 

 

要求:

A.被试电池在两个平面之间被挤压,通过台钳或活塞φ32mm液压臂施加约13KN的挤压

,挤压持续至液压装���上压力表读数到达17Mpa,一旦达到*大压力,就解除挤压。

B.对圆柱形电池,挤压时电池的长轴应与挤压装置的挤压平面平行;对棱柱形电池,压力应施加于垂直于它的长轴的两个轴向中的一个,然后再挤压另一轴向;对扣式电池,挤压其平面。

结果:无爆炸、无着火。

 

要求:试电池在(100±2)℃放置5h,接着在(20±2)℃放置8h;另一试验为:试电池在(60±2)℃放置30天,再在(20±2)℃放置8h;

结果:无泄放、无爆炸、无着火。

要求:试电池在(75±2)℃的温度下放置48h,接着在(-20±2)℃的温度下放置6h,再在室温下放置至少24h.每次不同温度之间转换的*长时间为5min。在试验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护电池在低温存放后再回升到室温过程中免受冷凝水的影响。

结果:无漏液、无泄放、无爆炸、无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