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有机涂层的试验样板
C.1 试板的制备与涂漆
除非另有规定过商定,按盐雾试验箱标准ISO 1514的规定制备每一块试板,然后用待试产品或体系按规定方法进行涂装。
除非另有规定,试板的背面和边缘也用待试产品或体系涂覆。
如果试样的背面和边缘上涂有与被试产品不同,则应具有比被试产品更好的耐腐蚀性。
C.2 干燥盒状态调节
涂覆试样按规定时间和条件干燥,除另有规定,应在温度23℃±2℃和相对湿度50%±2%,具有空气循环,不受阳光直接暴晒的条件下,状态调节至少16h,然后尽快投入试验。
C.3 涂层厚度
用盐雾试验箱标准ISO 2808规定的非破坏性方法之一测定干涂层的厚度,以μm计。
C.4 划痕的刻制
划痕按盐雾试验箱标准ISO 17872中规定处理,所有的划痕距试板的每一条边和划痕之间应至少为25mm。
划痕应为透过涂层至底材的直线。
实施划痕时使用一种带有硬尖的划痕工作,划痕应有两侧 平行或上部加宽的断面,金属底材划痕宽度为0.2mm-1.0mm,另有规定除外。
可以划一道或两道划痕。除非另有规定,划痕应与试板的长边平行。
用于划痕标记的工具应统一规格。不允许使用其他。
对铝板底材来说,应使用两条划痕相互垂直但不交叉,一条划痕应与铝板轧制方向平行,而另一条划痕与铝板轧制方向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