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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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177041 来源: 广东贝尔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要求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以下简称为电池和电池组),属于本标准范围内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示例如下:

电子产品类别

各类别电子产品的详细示例

便携式办公产品

笔记本电脑、PDA等

移动通信产品

手机、无绳电话、蓝牙耳机、对讲机等

便携式音/视频产品

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DVD播放器、MP3/MP4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

其他便携式产品

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等

上述所列举的便携式电子产品并未包括所有的产品,因此未列出的产品并不一定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对于在车辆、船舶、飞机上等特定场合使用,以及对于医疗、采矿、海底作业等特殊领域使用的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可能会有附加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 **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5169.5—2008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5部分:试验火焰 针焰试验方法、装置、确认试验方法和导则

GB/T 5330—2003 工业用金属丝编织方孔筛网

GB/T 6005—2008 试验筛 金属丝编织网、穿孔板和电成型薄板 筛孔的基本尺寸

GB 8898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要求

GB/T 17626.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三、测试项目:

常温外部短路

高温外部短路

推荐东莞贝尔DGBELL BE-1000WS温控电池短路试验机

**号:201020541659.5

A.PLC电脑或触摸屏控制

B.满足温度条件20℃±5℃与55℃±5℃,短路电阻80mΩ±20mΩ,短路时间可以自设置;

C.20℃±5℃ 可以说在常温或室温,但在夏天一般会高于此温度,建议购买带有低温又有高温的防爆箱,这样的温度可以控制,保证了实验的真实性;

D.可同时选择 a)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b)短接时间达到24h的不同试验方法(国内**实现此功能)

E.判定结果:电池应不起火、不爆炸,*高温度不超过150℃。

F.设备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