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920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此前,电监会派出了多个调查组赴国内参与了38家电厂的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出具了有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报告;目前,将进入组织出售发电资产的**阶段。这一阶段将通过公开程序,筛选和确定合适的投资者。“估计这一阶段在一个月内完成,整个920项目主体工作将在年内完成。”
2002年4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件”,确立将通过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组建和鼓励区域电网公司发展等一系列改革。920项目是进行“厂网分离”改革时,被保留在电网系统的920万千瓦发电资产。
“五号文件”对这部分资产的处置并无详细方案。但一直以来业内都有呼吁,要求这部分资产尽快变卖,用以支付电网公司主辅分离的改革成本。不过,随着“厂网分开”之后电力体改步伐放缓,这部分资产的变卖期限一延再延。
在2005年底召开的第八次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中央明确要加快对电网保留的“920万千瓦和647万千瓦”发电资产的处置工作。2006年7月,第九次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加速处理“厂网**问题”被列为“
这些资产项目共涉及38家电厂,分布在国内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家非上市公司、7家上市发电企业的股权。31家非上市企业包括2家综合型发电企业、26家火电企业、2家水电企业以及1家铝电联营企业。
截至2006年6月30日,31家非上市企业总装机容量为3038万千瓦,2005年和2006年上半年税后利润总计分别约为25亿元和12亿元。31家非上市企业出售股权对应的权益容量约为770万千瓦,对应的未经评估的账面净资产值约为70亿元。
据悉,此次在向社会广泛征集投资者的基础上,采用多轮筛选、竞价谈判的方式确定资产购买方。“在邀请招标的工作结束之后,我们将经过几轮筛选,选出合适的投资者,在小范围内进行竞价谈判。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之下具有优先认购权。”一位参与资产出售操作工组的负责人指出。
此外,“920资产”将采取打包的方式出售。“但哪些资产一起出售,还没有*终确定,这要看投资者申报的情况而定。”
电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财经》,“竞价并不一定要按照‘价高者得’的收益*大化原则,而是要综合考虑改革**问题、一厂多制、以及企业长期发展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