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牌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使用维护手册
dryfit系列
注意:
● 严格遵守本手册要求,并请将该手册保存在距电池不远的地方以备将来参考!对电池进行任何处理操作只能由有专业技能的人员来进行!
● 禁止吸烟!
不得使用明火或其它任何火源。有爆炸和起火的危险!
● 对电池进行处理操作时必须戴好护目镜并穿好工作服!
请遵循事故预防规则以及DIN VDE 0510 和 VDE 0105 Part 1的规定!
● 偶有酸液溅到皮肤上或眼睛里,请立即用大量水冲洗,而后就医。溅到衣服上应立即用水冲洗!
● 有爆炸和起火的危险,切忌短路!
注意!电池的金属件总是带电的,不要将任何物件或工具放在电池的顶部!
● 电解液有很强的腐蚀性!在正常的工作条件下不会接触到电解液。如果电池壳被损坏,暴露的固体式电解液也象液体电解液一样具有腐蚀性。
● 电池很重!确保使用适宜的搬运安装设备!不允许借助极柱搬运电池!
未能遵循该手册要求,用其它的非原产件进行维修,或未经授权擅自修理(比如打开**阀)都将导致保证期限责任无效。
蓄电池的废弃
带有可循环标记的蓄电池应通过认可的回收代理商进行加工。经协商同意后,电池也可返到生产厂家。但蓄电池不得与生活或工业垃圾相混杂。
固定型密封式铅酸蓄电池不需加水。电池采用单向限压阀密封,打开将导致损坏。
1、 安装
检查所有的单体/整体式电池看有无硬性破损,确保极性准确无误,摆放好连接条,螺栓式连接应用表1规定的扭矩拧紧:
在与外线路连接之前,应在连接条的两端安装所提供的保护盖。
检查绝缘电阻:
新电池:>1MΩ
旧电池:>100Ω/V
将电池组按正确的极性与充电器连接。在此过程中充电器须呈断开状态,不得连接负荷。然后接通充电器,按2.2款开始充电。
2、 运行
对于固定型蓄电池的安装和运行,务必遵守DIN VDE 0510 Part 1(草案)和DIN VDE 0510 Part 2的规定。
蓄电池组的安装应能做到各电池间的温差不大于3℃。电池间的间隔可参照表2。
2.1 放电
放电的持续时间不要超过该放电电流条件下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限度。未征得生产厂家的特殊允许不要进行更深地放电。在进行过完全或部分放电之后应立即进行充电。
2.2 充电
符合DIN 41773 (IU方式,如图1)带有限度值的充电程序都可采用。
由于充电设备的规范和特征,在充电过程中将会有部分交流成分叠加在直流上通过蓄电池。这种交流成分以及负荷反馈的作用将会导致电池的额外温升和极板的应力变形,这可能导**板的损坏(见2.5款)。根据系统的不同,可采用下述方式进行充电(按DIN VDE 0510 Part 1草案):
a)备用并联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负荷、直流电源和蓄电池一直处于并联状态。因此充电电压是运行电压,同时也是蓄电池装置的电压。采用备用并联方式直流电源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负荷的*大电流和蓄电池的充电电流。蓄电池只是在直流电源失去时提供电流。充电电压应该以表3中U1乘以单体电池只数(在电池组端子处测量)设定。为缩短充电时间,也可采用表3中U2乘以单体电池只数的阶段升压充电(带有阶段升压充电的备用并联运行)。
继而自动切换为U1值(如图2)乘以单体只数的充电电压。
b)缓冲运行
所谓缓冲运行方式是指直流电源不能一直保证提供*大负荷电流。负荷电流偶尔会间断地超出直流电源的额定能力。在此阶段,由蓄电池供电。蓄电池也不能一直保持完全荷电状态。因此依据负荷的情况,充电电压须调定在表3中U3值乘以单体电池只数之间。这需按照电池生产厂家的推荐值来调定。
c)开关运行方式
充电时电池与负荷断开。电池的充电电压*高可调定为表3中U4值。充电过程必须监视。当以此方法充电,电流降至1.5A/100Ah以下,或达到U4值/只时系统应转接至U1值的浮充方式(如图2)。
d)蓄电池运行(充/放电循环使用方式)
负荷只由蓄电池供电。充电过程取决于使用条件,须根据蓄电池生产厂家的推荐方式进行。
2.3 保持完全荷电状态(浮充电)
所使用的充电装置必须符合DIN 41773的规定。调定水平须达到平均电压值为表3中U1值。
2.4 均衡充电
因为有可能会超出负荷所允许的电压,应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关断负荷。超深度放电之后或充电不当时,需要进行均衡充电。方式如下:以表3中U5值*长充48小时。充电电流不能大于10A/100Ah。在充电过程中如温度超过了45℃,必须采取措施或停止充电、或转换成浮充状态,以便令温度降下来。若需定期均衡充电,请参照图3中**条曲线。
2.5 交流
当以2.2款的方式运行*高充电电压达表3中U5时,交流成分的实际值瞬间可允许20A/100Ah。以浮充或备用并联方式运行达到完全荷电态时,交流成分的实际值不得超过5A/100Ah。
2.6 充电电流
以浮充或备用并联方式运行当电池处于非荷电态时,充电电流限制不甚严格。该电流可在10A~20A/100Ah之间(近似值)。以其它方式充电时,该电流值限定在10A/100Ah。
2.7 温度
铅酸蓄电池额定运行温度范围是10℃~30℃(*好是20℃±5℃)。过高温度将严重缩短电池寿命。所有的技术数据都是在额定温度20℃条件下测出的。过低温度会降低可用容量。温度的**上限是55 ℃,使用中不能超过45℃。
2.8 充电电压与温度有关
在15℃至35℃范围内,充电电压不必随温度的变化进行调整。如果运行温度持续不在此温度范围内,充电电压应按图3调整。
2.9 电解液
电解液是固定在胶体之中的稀硫酸。
3、蓄电池的维护和检查
要保持蓄电池始终清洁干燥以防漏电。蓄电池的塑料部件,特别是电
池槽,只能用不含任何添加剂的净水清洗。
至少每三个月应测记一次下述各项:
电池组电压:
→所有单体/整体式电池的电压
→所有单体/整体式电池的表面温度
→电池室温度
→按DIN 43539 Part 1的绝缘电阻
如果平均浮充电压差超出了+0.2V或—0.1V,或者电池表面的温差超过了5℃,应向 厂家或代理商服务机构咨询。
每年的目检项目:
→螺栓连接情况
→不带锁紧垫圈的螺栓连接必须检查紧固情况
→蓄电池系统和排列情况(如有并联电池组,检查各列之间的平衡情况。)
→通风情况
→有条件每年可做一次核对性容量试验。
4、试验
试验可按照DIN 43539 Part 1和100(草案)进行。另外也需遵守诸如DIN VDE 0107 和 DIN VDE 0108 的特殊要求。容量试验前按图4方式进行充电。然后可按说明书提供的技术参数进行试验。试验环境温度低于20℃时,应按说明书中提供的曲线进行修正。
5、 故障
蓄电池或充电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与服务代理机构取得联系。提供按第三条要求的记录数据将对于查找故障的原因十分有帮助。一份服务合同将会简化故障的排除。
6、 储存和退出运行
要将电池储存或退出运行较长时间,电池应首先进行完全充电,储存在干燥并不会出现结冻的室内。为防可能对电池造成的损坏,可选择下述充电方法:
6.1 每年按2.4款进行一次均充。如平均温度高于20℃,间隔可能还要短一些。
6.2 按2.3款进行浮充。
7、运输
单体或整体式电池应呈竖直位运输。为避免短路,极柱应予以适当绝缘保护。必须遵守国家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