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将在信息、生命科学、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组建30个左右设施先进、规模效益明显、**能力强、开放程度高的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实验室。在学科交叉广泛和**日趋活跃的研究领域,建设和完善300个左右国家重点实验室。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以加快信息、生物等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进程,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在核心电子器件、**通用芯片、集成电路和软件、下一代网络、新一代无线移动通信、信息**、重大新药创制、重大传染病防治、现代中药等领域,建设若干支撑产业核心技术研发的设施。
为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国家将加大公共财政对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研究开发设施的投入;加强国家投资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大对企业研究开发设施投入的税前抵扣,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研发设施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