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10月25日消息(记者魏红萍报道)两名来疆打工者把盗割通信电缆作为“生财之路”。10月21日,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何某与信某在打工期间相识。两人发现盗割通信电缆是条绝好的生财之路,于是夜半时分,两人就带上作案工具,爬上电线杆,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2006年8月至11月,两人共作案32起,盗割电缆1100米,造成2900户用户通信中断230个小时。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信某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构成盗窃罪,何某作案32起,盗窃价值59582.66元;信某作案12起,盗窃价值20134.25元,遂分别判处何某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信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二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