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企业的**资源,开发**资源的潜能,首先要有一个**的环境,这是基础、生命线。在企业生产中,员工经常要与电打交道,从对各种触电事故原因的分析来看:一方面是电气设备的结构、装置有缺陷,不能满足**要求,而造成事故;另一方面,是没有掌握电气知识的非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因此,必须加强电器设备的强制检测和维护保养,开展经常性的用电**教育,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触电事故可分为:(一)直接接触事故:在电气装置运转时,直接与带电体接触的触电事故。(二)间接接触事故:当电气装置的绝缘发生劣化,绝缘性能降低造成内部带电体漏电至外部的非带电金属部位,此时虽仅接触外部非常电金属部位,亦会形成触电事故,这称为间接接触事故。为了防止电气工作中以上两类触电事故,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和安装时,在**技术上应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一、设备要采取保护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体连接,以防止因电气设备绝缘损坏而外壳带电时,操作人员接触设备外壳而触电,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各种电力装置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除有规定外都应接地。如: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的外壳;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配电屏与控制屏的框架;电缆外皮及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丝及起重机轨道;装有避雷器的杆塔;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到电力装置的外壳及支架等。
二、设备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其他带电部分相互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连接电炉或喷灯,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在空中时应立即派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接近断头(室外8米以内,室内4米以内),并立即通知电力部门或本单位负责人前往处理。
三、低压电力系统要装设保护***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部分职工为了追求效益,为图方便,对一些电气设备的导线不是按照规定的装置,而是一会儿挂在墙上,一会儿拖在地上,乱拖乱拉,时间一长,导线的绝缘包皮被磨破,很容易造成漏电和触电的危险。
四、明确划定标示电气危险场所,禁止未经许可之人员进入(例如变电室或配电室)。在电气设备系统和有关的工作场所装设**标志。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为保证**,应采取停电、验电、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检修时,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在无绝缘被覆的架空高压裸电线附近施工时,应保持**距离并置监视人员监视指挥,设置护围,装绝缘用防护装备或移开电路。
五、根据电气设备的特性和要求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电焊机使用过程中,由于生产条件受到限制,焊机的出头线较短,一些员工为了省事,用管式铁棒或扁铁等金属材料代替焊线直接搭在焊机出头上,有的甚至将焊机内的连接线直接拉出使用,这不仅对焊机造成较大的损害,同时也给员工的生命**带来隐患。对于这种情况,就要采取重复接地的方法。重复接地是指零线上的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连接,其**作用是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减轻零线断线时的触电危险,缩短碰壳或接地短路持续时间,从而尽可能保证职工的**。再有,使用手电钻、电动砂轮机时,外壳应接地线,并站在绝缘垫上或戴绝缘手套。对于没有掌握电气知识的非电工作人员,不得安装或拆卸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要保持电器、带电体绝缘部分干燥、清洁。在对设备进行保养和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遵守操作规定。在遇到设备电器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电器检修人员,不得擅自乱动。在温度较大或设备因漏雨而淋湿等情况下,必须先经过电气工作人员验电,无任何问题的情况下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