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不锈钢管的非标准状况后患无穷 标准依据太多,外径—壁厚系列太多,连接方式太多,这实事上造成了我国不锈钢行业非标准化的现状。而这,将会给该行业带来一系列后患。 首先,非标准化增加了客户挑选产品的难度。比如客户要买一个公称通径为15mm的不锈钢管,面对生产企业提供的复杂的数据,外径该选择14mm的、16mm的还是18mm的,壁厚该选择0.6mm的、0.8mm的还是1.0mm的,客户往往很难拿定主意。 另外,非标准化会浪费巨大的社会资源。首先,由于标准文件中提供的外径与壁厚系列、连接方式太多,这会增加每一个生产环节与流通环节的复杂性,从而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其次,管径有效截面积比例不合理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混乱的管道外径不利于设计师对经济流量的设计与规划,不利于从节约水资源的角度考虑管径的选择与使用。再次,非标准化不利于管道社会化生产的分工与合作。由于各生产企业大多依据暂时有利于自己的标准去从事生产活动,从而使更多的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管企业都失去了规模化加工、社会化协作的机会,直接提高了加工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此外,非标准化加剧了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管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为赢得市场,击败竞争对手,很多生产厂家在销售某种通径的管道产品时常常选择外径*小的、壁厚*薄的产品,通过这两项措施往往可以获得30%到50%的价格竞争优势。这种短视的销售行为加剧了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管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的程度。 综上所述,从长远看,从大局看,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管的非标准化对用户、加工企业、经销商和设计人员都是不利的。 规范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焊管标准文件刻不容缓 种种现实情况显示:规范该行业的标准状况已经刻不容缓了。对此,本人觉得应首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规范企业参与标准修订的行为。企业赞助修订标准是中国的国情,但是相关企业应该从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待标准修订问题,不能因为出了钱就要求标准制订单位将自己的企业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不能让国家的标准文件为自己的企业做背书。因为这样做将严重损害标准文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终会使标准文件失去效力。而对于标准制订单位来讲,不应该在标准文件中将某一个厂家的产品作为标准的依据,而应该对标准文件进行分类,将经过实践证明是可靠的产品归类(如卡压式类、螺纹式类、焊接式类)后纳入标准文件。 统一管道产品的壁厚标准。在标准文件中,应该统一应用1种标准壁厚,而不应该应用2种以上的管道壁厚。壁厚问题首先是一个可靠性的问题,没有合理的壁厚,管道的可靠性就得不到保障。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不锈钢的耐蚀性优越就一味地减薄产品壁厚。生产企业在确定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管产品壁厚的过程中,在没有得到有效的证明以前,应该采取保守的做法,不要急于将企业标准写入标准文件,以维护标准文件的严肃性。 规范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管的连接方式。管道企业在连接方式方面的**是需要鼓励的,但是**的成败是要用可靠性来衡量的,不能认为只要是**的就是可靠的。2000年日本水道协会在修订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管标准的过程中,相关方面将5种连接方式缩减为2种,就是因为另外3种连接方式不够可靠。规范我国建筑用薄壁不锈钢管产品的连接方式,笔者以为需要重视两个环节:首先��连接方式应经过权威的、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科学认证后写入企业标准文件,再进入市场;其次,经过厂家多年的销售实践(5年以上)证明是可靠的、经济的、安装便利的、值得推广的连接方式才可以进入国家标准文件,作为通用的、标准的连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