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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被抓怎么办?

3月14日,对家住乌鲁木齐市好家乡超市劝业店附近的木女士来说是难忘的**。木女士告诉记者:"我在3月14日的下午五点左右,到好家乡去买一些东西,当我挑了一些虾的时候呢,发现我的钱不够,这个时候呢,一念之差,就把好家乡的东西呢掖在身上了,当我出去的时候就被人家抓住了,20多块钱的东西,让我一下子觉得,我活着都没意思了,而且那么多的人看着你,你是一个小偷!" 
    抓住木女士之后,好家乡超市的值班人员在办公室里向她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法:一是去派出所解决,二是双方协商解决。
    自知理亏的木女士害怕此事张扬出去,同意了**种解决方法。协商的结果是木女士必须在超市内购买所偷物品价钱十倍的商品。木女士告诉记者:"10瓶舒蕾洗发水,一瓶是13块钱,那个果汁炸汁机,是182块钱,买了一个抽水马桶上的盖子,那个4块5毛钱,还买了一个搓澡巾,是3.9毛钱,还买了,总共是459.2毛钱。"
    据乌鲁木齐市好家乡超市劝业店统计,超市每个月被偷窃的商品总价值在两万元左右,为此好家乡超市采取了加强保安力量,探头监控,便衣巡察等多种防盗措施。每天都可以抓住几个小偷。如何处理这些小偷呢?
    乌鲁木齐好家乡超市劝业店店长岳玉珍告诉记者:"**个批评教育,**个送公安局机关,也不排除我们自行解决那种,但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解决的,如果你愿意话,就把所有的东西,加倍的购买,大家双方就算是一致了,你走你的,我们继续行使我们的工作。"
    记者:就是说存在这种加倍购买,那么一般是多少倍呢?
    答:这个就是双方达成一致了,没有具体的金额。
    那么乌鲁木齐市好家乡超市劝业店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呢?自治区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副教授李新娥分析说:"按照理性的经济学的来讲呢,实际上也算是程度不同的纵容,这就等于程度不同的包庇小偷小摸的做法,这对商家长期发展来讲,是没有好处的,它有很多负面的效应。"
    乌鲁木齐市好家乡超市劝业店的这种双方协商"非暴力索赔"的做法从经济学角度来讲不合理,它是否合法呢?新疆文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德鑫告诉记者:"是数额比较小额的这种情况,我们叫做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是一种盗窃行为,一般来说公安机关给他警告,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天以下的拘留。你偷一,我让你买十,罚款没权利,但我让你买十倍的偷的价值的物品,这种行为呢,是种强制交易,也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呢,实际是敲诈勒索。如果更严重呢,可以构成犯罪,"
    超市采取的防盗措施阻挡不了小偷的黑手,让小偷加倍购买商品非常容易惹上官司,既影响企业形象,又会耗费很大精力。在为消费者营造了**放心的消费环境之后,经营超市的商家却过上了提心掉胆的日子,成了一个"弱势群体"。那么商家该如何解决超市行窃问题呢?姜德鑫认为:"实际上有两方面的,一呢,加强防范,在硬件上给予支撑,比如说条码机呀,加强巡视呀,方方面面的监控系统呀,更加强化;另一方面呢,还是与当地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培训我们的保安人员和商场的巡视员,让他们合法的,合理的,处理这些如此的案件,同时呢,也可以寻求公安机关经常到咱们这个商场来巡逻,监督检查,来有效的防范这种盗窃行为的发生。但是**不要以违法的手段,再来对待违法的行为,这本身也会造成自己的不应有的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