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38.3外短路:
要求:待试验电池或电池组的温度必须予以稳定使其外壳温度达到55±2℃,然后使电池或电池组在55±2℃下经受总外阻小于0.1欧姆的短路条件。这一短路条件应在电池或电池组外壳温度回到55±2℃后继续至少1小时。电池或电池组必须再观察6小时才结束试验。
结果:电池或电池组如果外壳温度不超过170℃并且在进行这一试验后6小时内无解体、无破裂和无燃烧,即符合这一要求。
UL 1642、2054短路试验:
要求:
A.每个测试电池样品正、负极采用阻值<0.1Ω的Cu线短接,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
炸,或直至电池完全放电,壳体温度重新降至室温停止。B.试验在室温和60±2℃进行,电池在室温或60±2℃达到与环境平衡稳定后再短接。 C.除非制造商指明是串联或并联,电池应单独测试。对于串联或并联应用, 另外五套
电池需进行测试,采用电池的*大数目根据所用串/并联数目定。D.当电池中有过流或热保护装置时且已经过UL认证的,需将电池在保护装置未打开
的*大负载情况下测试,没有认证过的保护性装置则须将之短接。结果: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外壳或电池壳体温度不超过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