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S北斗卫星无线高压核相仪一、简介
LYWHX-9800无线高压卫星授时远程核相仪又名无线高压卫星授时远程核相器,由X接收器、Y接收器、X探测器、Y探测器、伸缩绝缘杆等组成,同时具有普通核相仪的功能。卫星授时核相能实现超远距离核相、地下室核相、矿井下核相,授时精度小于30nS。接收器采用3.5寸真彩液晶屏,内置六合一多模卫星授时模块,支持多种卫星导航系统,包括中国的 BD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美国的GPS,俄罗斯的GLONASS,欧盟的GALILEO,日本的QZSS以及卫星增强系统SBAS(WAAS,EGNOS,GAGAN,MSAS),包含32个跟踪通道,可以同时接收六种卫星授时系统的GNSS信号,并且实现联合授时,确保核相精准。接收器同屏显示实时相位、频率,具有“X信号正常、Y信号正常、同相、异相”等语音提示,清晰直观。空旷地面普通核相距离可达1600m,卫星授时核相距离大于500km,能对10V~550kV的电压线路全智能核相,也可用于高压线路和完全密封的环网柜低压感应点核相,其中35kV及以下的裸导线探测器可以直接接触核相,35kV以上的裸导线采用非接触式核相,非接触核相是将探测器逐渐靠近被测导线,当感应到电场信号时就可以完成核相,这样无需直接接触高压导线,更加可靠!本核相仪还同时具有高压验电器、高压相位表、高压相序表的功能,可以用于验电、相序测试,变压器组别判断等。
BDS北斗卫星无线高压核相仪二、技术规格
功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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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高压卫星授时语音核相,频率、相位、相序、验电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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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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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 3.7V可充锂电池,USB充电接口,连续工作约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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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相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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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秒脉冲精准模式、卫星授时模式、普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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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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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MHz、433MHz无线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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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相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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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核相模式距离16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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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授时模式距离不受限制,达500k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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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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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寸真彩液晶屏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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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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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相电压等级:AC 10V~55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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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位: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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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45Hz~75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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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辨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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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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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 度
(23℃±5℃,80%RH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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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授时核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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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核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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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率:≤±2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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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别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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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两接收器显示的实时相角差在0°~30°为同相; XY两接收器实时相角差在90°~120°或210°~270°为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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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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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相、异相、X信号正常、Y信号正常等语音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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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杆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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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伸后长约5m;收缩后长约1m(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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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核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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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授时成功后,若无卫星信号可持续核相30分钟,满足地下室、矿井下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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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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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核相:35kV及以下裸导线,或110kV以下有可靠绝缘外皮的导线直接接触核相。(带绝缘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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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触核相:35kV以上裸导线,或110kV以上线路采用非接触核相。(带绝缘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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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电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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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嘟--嘟--嘟”蜂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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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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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换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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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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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次/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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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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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开机搜星时间约3分钟,开机后**次搜星时间约30秒,后续热启动约1秒,搜索卫星时主机正面水平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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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时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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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30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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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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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长宽厚145mm×60mm×4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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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器:长宽厚250mm×100mm×4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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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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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下箭头键调整背光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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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应强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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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感应的电场强不同,探测器能自动控制放大倍数,便于排线密集场所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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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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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模式下按HOLD键保持数据,再按HOLD键取消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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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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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ESC键退出当前功能界面,返回上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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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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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ENTER进入数据查阅模式后,按箭头键翻阅所存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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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星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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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卫星时动态显示“----”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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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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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机约15分钟后,仪表自动关机,以降低电池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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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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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池电压低于3.2V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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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电源指示灯慢闪,提醒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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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端:电池电压低符号显示,提醒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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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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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35mA max;接收器:300mA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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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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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205g(含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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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器:395g(含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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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杆:1.4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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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质量:9.8kg(含仪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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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温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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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80%Rh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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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温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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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70%Rh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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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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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强电磁场;无433MHz、315MHz同频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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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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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杆:AC 110kV/rms(5节绝缘杆全部拉伸后,两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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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器:2000V/rms(绝缘杆连接头与钩式检测仪顶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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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器:2000V/rms(外壳前后两端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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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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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滴漏Ⅱ型、IP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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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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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3398-92、GB311.1-311.6-8、3DL408-91标准和国家新颁布电力行业标准《带电作业用1kV~35kV便携式核相器通用技术条件DL/T971-2005》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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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IEC61481-A2:2004;IEC 61243-1 ed.2:2003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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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S北斗卫星无线高压核相仪三、结构
BDS北斗卫星无线高压核相仪四、操作
基本操作
卫星授时核相时,X接收器对应接收X探测器的信号;Y接收器对应接收Y探测器的信号。普通模式核相时,任一接收器都可以接收XY探测器的信号。
接收器和探测器都是按POWER键开关机。探测器开机后LED指示灯亮,进入测试模式。若开机后LED慢闪,探测器电池电量不足,需要充电,充电时LED快闪。开机15分钟后LED持续慢闪,提示探测器将自动关机,此时按POWER键探测器能继续工作。接收器开机后,LCD显示,按上下箭头键可以调节LCD背光亮度。接收器开机15分钟后LCD闪烁,提示接收器将自动关机,此时按POWER键接收器能继续工作。
开机后按上下箭头键移动光标选择核相模式:卫星精准模式、卫星授时模式、普通模式,再按ENTER键确认进入。
在普通核相模式下,按HOLD键锁定并存储数据,锁定数据时HOLD符号指示,并自动编号存储数据,可存储9999组数据。卫星精准模式、卫星授时模式下无HOLD及存储功能。
在普通核相模式下,按ENTER键进入存储数据查阅模式,RD符号显示,再按ENTER键按步进值翻阅。按左右箭头键选择步进值+1、-1、+10、-10、+100,-100或删除,按ENTER键确认查阅所存数据。
在数据查阅模式下,按左右箭头键移动光标到删除位,按ENTER键进入选择“是”“否”删除,按ENTER键确认并返回,数据删除后将不能恢复,请谨慎操作。
BDS北斗卫星无线高压核相仪按ESC键退出当前目录返回测量界面。
核相距离模式设置,长按探测器POWER键3秒进入核相距离模式设置,短按探测器POWER键可切换长距离模式和短距离模式,长距离模式LED持续快闪,短距离模式LED持续慢闪,长按探测器POWER键3秒退出设置模式,退出保持前次设定的模式,重新开机默认短距离模式。
(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村党组织全方位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履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发挥在村务决策和公开、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事项上的监督作用。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要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方位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方位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伍。坚持抓乡促村,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要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要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二)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方位参与。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关爱服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顿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各种政府机构原则上不在村级建立分支机构,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级承担有关行政性事务。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要充分考虑村级组织承接能力,实行严格管理和总量控制。从源头上清理规范上级对村级组织的考核评比项目,鼓励各地实行目录清单、审核备案等管理方式。规范村级各种工作台账和各类盖章证明事项。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发展壮大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
(五)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造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六)全方位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梳理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民夜校等渠道,组织农民群众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推动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八)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开展好家风建设,传承传播优良家训。全方位推行移风易俗,整治农村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佳习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推广与保护耕地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殡葬习俗。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提倡把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防止一部分人侵害另一部分���的权益。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和奖惩机制,注重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促进村规民约有效实施,对违背村规民约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运用自治组织的方式进行合情合理的规劝、约束。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鼓励地方对农村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加强纪律约束。
(九)发挥道德模范**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美邻里、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寻找*美家庭等选树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
(十)加强农村文化**。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良传统文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结合传统节日、民间特色节庆、农民丰收节等,因地制宜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加快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让农民共享城乡上等文化资源。挖掘文化内涵,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演出市场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十一)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将政府涉农事项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十二)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基础性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工作,大力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加强农民群众拒毒防毒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制止利用宗教、邪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推进农村地区技防系统建设,加强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健全农村公共**体系,强化农村**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管理责任。
(十三)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强化乡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广泛开展平安教育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婚姻家庭指导服务。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察服务平台、公安综合窗口、人民调解组织延伸至基层,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
(十四)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十五)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整合法学专家、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专线、网络平台建设,鼓励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一步加强村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十六)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加强妇联、团支部、残协等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发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坚持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完善培养选拔机制,拓宽农村社工人才来源,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做好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特殊困难群体等重点对象服务工作。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十七)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服务农村和农民的作用,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大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使乡镇成为为农服务的龙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整合乡镇和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构建县乡联动、功能集成、反应灵敏、扁平高效的综合指挥体系,着力增强乡镇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好乡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管理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将农村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各级投放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