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能源部报告称,为快速推进农村通电,乌准备在山区开发48个小型水电站项目,总容量为50万千瓦。其中38个项目地点没有落实,10个项目许可证到期,这10个项目投资者可建设和发电。有兴趣的投资者可申请竟标或直接参与,*佳投标者将给予电站开发的专有权。
直接参与适用于那些没有充分信息或*新信息的水电站项目。发电量是或小于50万瓦的水电站无需许可证。
发电量不超过10万千瓦的水电站可为开发商长久拥有。在颁发许可证前,开发商应向水利开发董事会申请获得许可证,征得国家环境管理局的同意并与乌干达供电公司签署电站购买协议(PPA)。
信息来源:驻乌干达经商参处子站
时间:200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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