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区域积极开展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评估检查
为认真贯彻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精神,东北电监局积极开展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督导和评估检查。
2月初,东北电监局及时向区域内有关地方电力企业下发了《关于对东北区域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自查自纠评估检查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和情况汇总表。3月9日,东北电监局在沈阳组织东北区域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评估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了目的要求、检查内容、评估方法、评估范围和重点以及时间安排。3月中下旬,东北电监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分成三组分别对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内的地方电力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评估。
在自查自纠工作评估培训会上,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了东北区域电力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具体要求。他要求评估检查人员,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正确处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企业经济发展的关系;把握好两个方向,既要坚持原则,认真评估,又要宽严相济,不搞运动,做好协调。会议还进行了小组划分,确定了评估检查的范围和重点,讨论通过了评估检查方案。
从3月13日开始,在各相关电力企业预评估的基础上,检查组已开始抽查部分基层企业进行评估检查。
信息来源:东北电监局
时间:20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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