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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无功静态补偿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交流50Hz,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1200V,用并联电容器对连续运行的异步电动机、感性负荷及供配电系统改善功率因数的各类无功功率补偿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引用标准
  GB 1497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 26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 2682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B 4205 控制电气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 4720 电控设备第1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GB 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 10233 电气传动控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 12747自愈式低电压并联电容器
  JB 3084 电力传动控制站的产品包装与运输规程
  3 术语
  3.1静态补偿static compensation 根据指令,按一定步长或其倍数连续对无功负荷进行的补偿。
  3.2 静态补偿装置staticcompensation device
  用并联电容器改善供配电系统及连续运行的异步电动机、其它感性负荷功率因数的各类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3.3 末端补偿装置terminal compensation device
  对异步电动机及其它感性负荷的无功功率就近进行补偿的装置。
  3.4 分组补偿装置group compensation device
  对供配电系统中的一部分集中感性负荷的无功功率进行分段(区域)补偿的装置。
  3.5 集中补偿装置integrative compensation device
  在供配电系统中对无功功率进行补偿的装置。
  3.6 带补偿的异步电动机(或其它感性负荷)起动装置 starting device of asynchronous motorwith compensation (or other inductive load)
  将补偿电容器加入电动机起动装置中对异步电动机(或感性负荷)进行无功功率补偿的装置。
  3.7 涌流 surge
  在电容器投入运行的瞬间,在该支路中产生的瞬态(过渡)过电流。
  4 正常使用条件
  4.1 周围空气温度
  4.1.1 户内型 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5℃,24h内平均温度不高于+35℃。
  4.1.2 户外型 周围空气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24h内平均温度不高于+35℃。
  4.2 大气条件
  4.2.1 户内型
  空气相对湿度在+40℃时不超过50%,在温度较低时,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例如+20℃时为90%,但应考虑到由于温度的变化,有可能会偶然地产生适度的凝露。
  4.2.2 户外型
  温度为+25℃时,相对湿度短时可达100%。
  4.3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注:对于在海拔高于1000m处使用的电子设备,有必要考虑到介电强度的降低和空气冷却效果的减弱。打算在这些条件下使用电子设备,应按照制造厂与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4.4 周围介质无爆炸及易燃危险、无足以损坏绝缘及腐蚀金属的气体、无导电尘埃。
  4.5 安装地点无剧烈振动及颠簸,安装倾斜度不大于5%。
  4.6 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工作电压的±10%。
  4.7 装置不适用于大谐波的场所,如:电压波动和谐波作用的结果,超过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倍。
  注:超出上述使用条件时,制造厂应与用户协商。
  5.技术要求
  5.1 结构5.1.1装置应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电气和热应力的材料构成,同时需经得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会遇到的潮湿影响。
  5.1.2 装置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内灵活启闭。同一组合的装置,应装设能用同一钥匙打开的锁。
  5.1.3 操作器件的运动方向应符合GB 4205之规定。
  5.1.4 装置的壳体外表面,一般应喷涂无眩目反光的覆盖层,表面不得有起泡、裂纹或流痕等缺陷。
  表1
  相序垂直排列
  L1相上左
  L2相中中
  L3相下右
  中性线*下
  5.2 装置的防护等级
  装置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的规定。
  5.3 元器件的选择与安装
  5.3.1装置中所选用的电器元件及辅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强度及安装方式等方面应适合指定的用途及本身相关标准,并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进行安装。
  5.3.2 用于自动投切电容器组的控制器,可根据下列物理量选择:
  a. 功率因数;
  b. 无功电流;
  c. 无功功率;
  d. 无功电流控制,功率因数锁定。
  5.3.3 装置中应采取措施,把由于切合操作所产生的涌流峰值限制在100IN以下(IN为电容器额定工作电流)。
  5.3.4 所有电器元件及辅件应按照其制造厂的说明书(使用条件、需要的飞弧距离、拆卸灭弧栅需要的空间等)进行安装。
  5.3.5 电器元件及辅件的安装应便于接线,维修和更换,需要在装置内部操作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易于操作。
  与外部连线的接线座应安装在装置安装基准面上方至少0.2m高度处。
  仪表的安装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装置安装基准面2m。
  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钮等)的高度一般不得高出装置安装基准面的1.9m。紧急操作器件在距装置安装基准面的0.8~1.6m范围内。
  5.4 指示灯、按钮及导线
  5.4.1 装置中所选用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GB 2682之规定。
  5.4.2 装置中所选用导线及母线的颜色应符合GB 2681之规定。
  5.4.3 装置中的连接导线,应具有与额定工作电压相适应的绝缘,并采用铜芯多股绝缘软线,同时需配用冷压接端头。
  5.4.4 主电路母线或导线的截面积应根据其允许载流量不小于可能通过该电路额定工作电流来选择。
  5.4.5 辅助电路导线的截面积应根据要承载的额定工作电流来选择,但应不小于1.0mm2(铜芯多股绝缘软线)。
  5.4.6 电容器支路导线的载流量应不小于电容器额定工作电流的1.5倍。
  5.5 温升
  5.5.1 母线与电器元件连接处的温升,不得高于电器元件出线端的规定温升。
  5.5.2 母线之间连接处的温升,不得高于表2之规定。
  5.5.3 装置内绝缘导线和电器元件的温升不得高于它们本身规定的允许温升。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4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