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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为何重治内蒙电厂违规建设

 
(2006-8-18)  来自:《中国青年报》  阅读172次 
 
 

  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内蒙古新丰电厂项目违规建设和发生的重大施工事故作出了处理,除了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还责成对项目违规建设负有领导责任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以及副主席岳福洪、赵双连向国务院作出书面检查。

  在***看来,内蒙古新丰电厂违规事件已经是陈年旧事了。在近期几个部委联手急发数道清理违规项目**令的背景下,中央此举意在确保政令畅通。而事实上,新华社的稿件里也传递出信息,总理要求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权威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早在2005年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叫停30个违规建设项目的环保风暴中,内蒙古新丰电厂的项目就被叫停了。

  据***介绍,在被国家环保总局的环评风暴扫过后,这家企业曾迅速在半个月之内向当地环保部门递交了两份检查,**份名为“擅自开工建设的再检查再认识”的企业红头文件,甚至从科学发展观、法制观的高度来剖析自己的过错。

  但事实上,在获得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后,这个项目并没有继续完成其他应该完成的审批手续——比如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而是仍然坚持违规建设,直到2005年7月8日发生正在施工的厂房坍塌事件。

  厂房坍塌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披露说,为了制止违规建设电站现象,2004年11月国务院曾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未经国家批准或核准,未经充分论证且各方面条件不具备的电站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但新丰电厂未批先建的项目似乎并没有听招呼,一直违规建设。

  而且从当时媒体的调查来看,这个项目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加快了建设的进度,似乎要提前把生米做成熟饭。

  发生厂房坍塌事件后,以电厂上级身份出现的蒙能能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解释说:“按道理没有经过国家核准,肯定是违规。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我们觉得我们也应该主动一点,对国家负责任。”或许正是这种“积极”的考虑,使得内蒙古全区违规建设电站规模高达860万千瓦。

  近一个时期,中央宏观调控的道道**令,并没有减缓地方投资建设的冲动。本周一,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透露说,上半年,国内污染物总量削减的约束性任务没有完成,这与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快相关。

  周生贤特别强调,新增项目中违法违规建设的问题比较突出。据有关部门对8省(区)亿元以上新开工的建设项目调查,约有40%的项目在征用土地、环境评估、审核程序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据国家环保总局的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6月,该部门不予审批和暂缓审批化工、电力等21个项目,涉及资金536亿元。这些被暂缓和不予审批的项目至少还是送到有关部门来审批的,还有一些项目连这个环节都省了。

  8月1日,一份带着“特急”字样的由国家发改委等五个部门签发的文件迅速传到各地,文件要求各地用1个月时间,对今年上半年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清理,核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土地审批、环保审批以及信贷审批和**的要求。

  国家发改委的文件说,此次大清理的背景是,当前,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在产业政策、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环境评价、信贷政策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建设秩序,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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