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司新闻 >

公司新闻

国务院日前印发《**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加强**生产工作,实现**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印发**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6]53号)。《**生产“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立足于强化**生产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客观分析了**生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立了**生产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了“十一五”**生产的主要任务,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进一步帮助公众了解《规划》的主要内容,日前**监管总局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制定与发布《规划》的背景及意义

    **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生产工作。胡**总书记和温**总理多次强调,构建和谐社会要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分配、教育、医疗、环保和**生产问题;十届国内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生产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国务院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产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国内**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从2002年开始各类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但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生产基础薄弱,**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煤矿等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多发,损失惨重。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职业危害、实现**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关键时期。因此,对“十一五”期间**生产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总体部署是十分必要的。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6]53号文件正式印发的《规划》作为部层面的**生产专项规划,对于促进**生产具有重大意义,必将有力地推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规划》的定位与主要内容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对《纲要》中有关**生产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落实和细化,具有很强的宏观性、政策性和指导性。《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对专项规划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国**生产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生产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

    《规划》明确了到2010年的3个总体量化指标,即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由2005年的0.7降为0.4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由3.85降为2.8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同时,对13个重点行业和领域提出了具体控制指标,其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此外,《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生产的十大任务,其范围覆盖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特种设备、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等行业和领域。

    三、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针对当前煤矿**生产形势严峻、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实际情况,《规划》提出将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作为要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针,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二是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小煤矿问题。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小煤矿整顿关闭规划,坚持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的三步走战略,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三是强化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中认定的15种重大隐患,建立健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四是提升煤矿**科技水平,推动煤矿科技**体系建设。五是推进煤矿**基础管理。要求各类煤炭企业依法建立**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推进**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建设,建成一批本质**型矿井。六是加大煤矿**生产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生产投入机制,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原则,完善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煤矿**投入的长效机制。将继续安排国债资金扶持国有重点煤矿进行**技术改造,地方政府也要投入相应配套资金,企业作为**投入的主体要按照规定提足用好**费用。同时,积极落实煤矿企业提取**费用、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实行**生产风险抵押等三项经济政策。尽快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煤炭资源税费计征方法,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推广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经验,在煤炭生产成本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治理和解决煤炭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资源型城市和重点煤矿接替产业发展问题,以及因采煤引起的其他社会问题。大力推进工伤保险改革,从工伤保险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整改等。

    四、关于《规划》的组织实施

    为顺利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监管等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责任;同时将《规划》确定的亿元GDP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等综合指标按年度直接分解落实到各省(区、市)。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尽快研究制定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调整和考核制度,强化《规划》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各级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将积极开展《规划》的宣传贯彻工作,搞好本地区、本行业**生产工作与《规划》的衔接,把**生产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和本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切实做到**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将认真抓好《规划》提出的重点工程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考虑到现阶段我国**生产基础薄弱、技术支撑力量不足、应急救援装备落后、涉及公共**的重大事故隐患急需治理等突出问题,2006年至2007年拟率先启动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涉及公共**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科技**和技术示范工程建设。

 

信息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时间:2006-09-26 

沪公网安备 31011302004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