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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电监局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结案工作

    为将电力监管投诉举报工作落到实处,华中电监局认真做好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结案工作。截至9月30日,已处理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涉及电力**、供电服务、电价执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43件,占全部投诉举报案件的67%,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率达100%,案件平均处理时间29天,大大低于国家规定的60日结案时限要求。

    鉴于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专线具有针对性强、公众直接参与监督等特点,华中电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从完善制度入手,相继出台《投诉处理操作规程》、《举报处理操作规程》、《供电企业处理供电服务投诉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规定,积极探索投诉举报处理的内外部运作机制。对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由电力企业先行处理的投诉事项,及时责成并督促电力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通过12398专线、上门走访等渠道反映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难点热点问题,直接派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目前,已现场协调处理案件14起。

    同时,华中电监局还确立了100%的结案回访制度,特别是责成电力企业先行处理的投诉案件,坚持在结案前认真听取投诉人对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投诉人仍有异议的,还将重新启动相关程序做进一步处理。良好的内外协调处理机制,为充分调动电力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并扩大了电力监管机构的影响力,赢得了广大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好评。

 

信息来源:华中电监局

时间: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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