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Power quality - Deviation of supply voltage
2008-06-18 发布 2009-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网供电电压偏差的限值、测量和合格率统计。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50HZ电力系统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电电压对系统标称电压的偏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007标准电压(IEC60038:2002,MOD)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标称系统电压NOMINALSYSTEMVOLTAGE
用于标志或识别系统电压的给定值。
【GB156-2007,定义3.1】。
3.2供电点SUPPLYTERMINALS
供电部门配电系统与用户电气系统的联结点。
【GB156-2007,定义3.3】。
3.3供电电压SUPPLYVOLTAGE
供电点处的线电压或相电压。
【GB156-2007,定义3.4】。
3.4电压偏差VOLTAGEDEVIATION
实际运行电压对系统标称电压的偏差相对值,以百分数表示。
3.5电压合格率VOLTAGEQUALIFICATIONRATE
实际运行电压偏差在限值范围内累计运行时间与对应的总运行统计时间的百分比。
4.供电电压偏差的限值
4.135KV及以上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的优良值之和不超过标称电压的10%。
注:如供电电压上下偏差同号(均为正或负)时,按较大的偏差优良值作为衡量依据。
4.22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
4.3220V单相供电电压偏差为标称电压的+7%、-10%。
4.4对供电点短路容量较小、供电距离较长以及对供电电压偏差有特殊要求的用户,由供、用电双方协议确定。
5.供电电压偏差的测量
5.1测量仪器性能的分类
测量仪器性能分两类,分别定义如下:
A级性能-用来进行需要**测量的地方,例如合同的仲裁、解决争议等。
B级性能-可以用来进行调查统计、排除故障以及其他的不需要较高**度的应用场合。
应该根据每个具体应用场合来选择测量仪器性能的级别。
5.2供电电压偏差的测量方法
获得电压有效值的基本的测量时间窗口应为10周波,并且每个测量时间窗口应该与紧邻的测量时间窗口接近而不重叠,连续测量并计算电压有效值的平均值,*终计算获得供电电压偏差值,计算公式如下:电压测量值-系统标称电压
电压偏差(%)=───────────────────X100%
系统标称电压对A级性能电压监测仪,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4个不同类型的时间长度计算供电电压偏差:3S、1MIN、10MIN、2H。对B级性能电压监测仪制造商应该标明测量时间窗口、计算供电电压偏差的时间长度。时间长度推荐采用1MIN或10MIN。
5.3仪器准确度
A级性能电压监测仪的测量误差不应超过±0.2%,B级性能仪器的测量误差不应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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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内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公司、中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煤碳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大众汽车、铁道勘察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胜军、于坤山、谭志强、刘迅、林海雪、吴琼、林宗良、宋建中、张健、方正辉、魏宏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表情况为: GB12325-1990、GB/T1232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