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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儿童家具市场《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控制儿童家具市场《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号"GB 28007-2011"
标准简单介绍:
我国首个儿童家具强制性标准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已于2011年10月31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确定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标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是儿童家具产品的通用技术要求。

新标准施行目的,儿童家具的安全性、环保性和实用性将得到改善和提高,目前相对混乱的儿童家具市场得以完善,同时也将对消费者购买儿童家具也起指导作用。主要规定了儿童家具产品的结构安全要求。原辅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和阻燃性能等,产品(包括使用说明)的警示语标识,外观和理化性能等通用质量技术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结果判评方法,使用说明,包装,储存运输等其它要求。

据了解,《条件》共分九部分,对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及安全警示标识做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儿童家具的适用的年龄段为3至14岁,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稳定性能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也对包括甲醛、可溶性重金属在内的10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做出了严格限制。

《条件》中对儿童家具人造板材、涂料、纺织、皮草面料等主辅材料中重金属、甲醛释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规定了限量指标,比对成年人家具更加严格和苛刻。

《条件》规定,为避免儿童藏匿在家具中时间长了而窒息,儿童使用的柜体类封闭式家具应当具有一定透气功能;在警示标识中规定,儿童家具产品上或使用说明中应明确规定产品适用的年龄段及其他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标识中应用“危险”、“警告”和“注意”等规范用语,即将出台的《条件》要求,具有技术性法规的性质,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将被重罚或被市场淘汰出局。

按照我国《标准化法》第3章第14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一旦批准发布实施,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含进口)的儿童家具的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市场上对儿童家具强制性标准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作出的相关报道内容如下:

近些年,有越来越多的家庭为孩子购置儿童家具,儿童家具市场因此成为家具行业的一块“新大陆”。可是,随着儿童家具走俏,越来越多的质量、安全问题浮现出来。       儿童抵抗力、自我防护能力较弱,对家具的安全要求显然要比成年人高。可是,由于我国一直没有儿童家具标准,制造商大多按照**家具的标准制造,有的制造商甚至为了谋取利益,使用劣质或有害材料。另外,消费者对于家具没有明确的选择标准,常常在琳琅满目、功能繁多的儿童家具产品中受到误导。2009年,发生在深圳的“儿童家具甲醛门”事件至今让人记忆犹新。

  构建于2009年的儿童家具标准,经过专家们反复的市场调查和实验,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宣布在今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个针对儿童家具的国标,是献给中国儿童的福音。

  据了解,即将实施的《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是家具行业标准中为数不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之一,填补了国内儿童家具通用技术要求的空白。标准明确规定儿童家具为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

  同时,据深圳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主任、《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之一、高级工程师张淑艳介绍,新标准在很多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首先在结构安全上,大到稳定性或折叠支架,小到��与间隙,都有着科学详细的明文规定。例如标准中规定孔与间隙应在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的范围内,以避免夹伤儿童手或身体其他部位的潜在危险。为了避免封闭式家具给儿童带来伤害,如儿童藏匿在家具中时间长了而窒息,标准规定了封闭的柜体连续空间大于0.03m3,内部尺寸均大于等于150mm的柜体要求,也就是说一个封闭空间可以容纳一个儿童进入时,具备一定的通风透气功能,以保证不会使儿童产生窒息的潜在危险;或关闭键入门或盖子容易开启,开启力小于等于45N,同时关闭键不能装有自动锁定设置。标准在结构安全方面还规定,除在离地面高度或儿童站立面高度1600mm以上的区域外,产品不能使用玻璃部件。同时对于家具所用绳索、转椅的脚轮及气动杆都在标准的其他结构安全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次,在有害物质限量上,新国标突出了儿童家具的环保性,对儿童家具人造板材、涂料、纺织、皮革面料等主辅材料中的重金属、甲醛释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10种有毒有害物质,规定了比**家具更为严格的限量指标。其有害物质的限量与国际同行业标准基本一致,顺应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例如,在材料规定GB/T 16799家具用皮革中规定游离甲醛限量值为75mg/kg,儿童家具游离甲醛限量值显然严于普通家具的要求,其标准值与英国FIRA/FRQG C001的标准要求一致;关于塑料中的邻苯二甲酸酯,主要用于限定家具的塑料部件中这类增塑剂的使用,与欧盟2005/84/EC指令及华盛顿州法规规定DEHP、DBP、BBP、DINP、DIDP和DNOP的总重量百分比不应超过0.1%规定相同。最后,在儿童家具的警示标志上,新标准要求对具体项目加以警示,避免给儿童带来不必要的危害。例如,对于有折叠或调整装置的家具,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上”的警示语;如果是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并且明确规定警示语中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4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应小于5号黑体字。

   据介绍,《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实施,意味着儿童家具行业将面临着重新**整合。一直以来,儿童家具市场没有相关规定和标准,导致市场上不合格产品较多,市场比较混乱。新标准执行后,小企业将会被淘汰出局,不达标的产品也将被淘汰。据业内人士反映,很多企业对儿童家具新标准出台的消息早就知晓,担心现有产品达不到新标准而被淘汰出市,早就闻风而动。不少儿童家具的专卖店或者大商场的家具专区都贴出了甩卖、优惠的字样,折扣从3~5折不等。某商场业务员也坦言,“我们在标准出台前促销,尽量出货,希望公司降低相关损失。”同时,国内一家大型儿童家具厂负责销售的张经理介绍,新标准强化了儿童家具制作材料的环保型与实用性,使得制作成本变高,一些小的厂商就会逐渐被淘汰。记者了解到,在《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实施之前,已经有不少企业开始套用生产和检测标准,一些品牌厂家通过使用较好的原材料来提高产品的环保水平。

  张淑艳主任表示,新标准将加速儿童家具企业的整合,提高企业对家具生产标准的认识,提高家具企业素质。同时,它对家具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将会起到技术方面的支撑作用,对儿童家具用品厂商的加工生产也有专业性的规范作用。另一方面,新标准对儿童家具生产的明确规范,间接地会引导消费者提高对产品质量的认识。另外,也让家长和儿童更加容易理解他们购买的家具的性能及安全指标。

  据了解,《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从起草到出台,历经层层把关。专家们经过严密的资料搜集和反复的测量实验,才充分确保了儿童家具产品的安全性和通用技术条件的完整性。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作为新标准的起草单位,数年里不断地进行市场调查,反复验证和思考,倾注了不少心血。这一共同努力的结晶,不仅是中国儿童的福音,也是全社会的福音。

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后,了解标准具体内容。请致电“泰仕特仪器有限公司”家具检测设备生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