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委员会 (CPSC) 日前的一项研究显示 : 1999 年至 2002 年之间,美消防部门接到的 15300 件家庭失火案中,由于床具和床垫失火而造成的案件占了**位 。 如果家庭使用了不易燃烧的床垫 ( 尤其是在着火初期 ), 那么使用者逃脱的几率将大大提高 , 并由此有效降低床垫失火带来的风险 。
2006 年 2 月 16号,美国消费品委员会一致通过了针对床垫阻烧的新的联邦标准 16CFR 1633。新标准将从 2007 年 7 月 1日正式生效。专家们预测此项标准的实施将很有可能每年使 330 人免于丧命,1680 人免于受伤。
早在2004年,美国加州政府率先通过了床垫新的阻燃**法规 TB603,并于2005年正式开始实施。法规要求2005年1月1日所有进美国加州市场的床垫,必须通过TB603的测试标准。TB603没规定任何主辅材料(包含面料、无纺布、填充棉、海绵、乳胶、毛毡、椰棕、滚边带和缝纫线等)必须要个别经过阻燃处理,无论采用任何阻燃方式,只要成品的床垫能具有阻止明火蔓延燃烧的能力,在要求的时间内让火焰自行熄灭,就被认定为通过燃烧测试而达到TB-603 的标准。
新的联邦法规16CFR Part1633是全美国各州以加州TB603为基础而推出的,并于2006年 3 月15日推出。该项联邦标准设定了两个指标来限定火焰在床垫或床垫套装上的蔓延,这两项指标是:在用喷燃器进行试验时* 在 30分钟的测试时间内,床垫 / 床垫套装的*高量热释放峰值不得超过200 千瓦 (kW)。* 在测试的*初 10 分钟内,总热释放量必须小于 15 兆焦耳( MJ )
基于该标准的意图,条款中涉及下列床垫产品,但不应只限于下列床垫产品:
根据联邦标准,所有在标准生效当天或之后制造,进口及翻新的床垫和床垫套装产品都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所有在美国境内制造、进口、销售床垫的厂商都必须以文件和标签来证明产品符合或高于标准要求。厂商必须对其床垫及床垫套装产品的原型,确认样及生产中的产品都依照该项标准要求进行测试,获得相应的合格测试报告,并在产品上依照CPSC 的要求附上长久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