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
2003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技术规范》,并定于2005年1月1日实施。
我国的标准按属性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
涉及到国家**、防止欺骗行为、保护人身健康或**、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及健康和保护环境的标准,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在审批时赋予其强制性。《标准化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因此,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具有法规的性质,是必须执行的标准,无论在企业标准中是否引用,无论在产品的使用说明上是否明示,也不管在国内的贸易合同中是否有要求,只要是标准适用的产品都必须执行这类标准。
截止目前为止,现行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超过800个,其中强制性标准只有很少几项,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技术规范》就是一项强制性标准。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包括纱线、织物、服装、家用纺织品等绝大多数的纺织产品。
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进入市场的必备条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依法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的技术监督,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则是判定产品合格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制性标准实施后,国家有关部门会按照标准的要求检查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如果生产企业对强制性标准不了解,有可能成为不合格产品,由此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严重的损失。